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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9日在神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神木市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

神木市财政局局长 刘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神木市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从全国形势看,经济将维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省经济运行继续保持总体向好态势,榆林市追赶超越的步伐更加稳健,市委、市政府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成效逐步显现,经济增长新动能不断积聚,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有望进一步夯实。从神木市的发展情况看,煤炭价格维持高位小幅波动的走势,煤炭产能进一步释放,以煤为基的能源化工产业不断提质增效,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逐步落地,文化旅游、现代金融、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财政增收的有利因素增加。同时也要看到,2018年宏观经济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国家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加大,煤炭及其附属产品价格还存在变数,收入质量提高的要求限制了非税缴库,省直管县“共享五税”增量返还政策取消,都将对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带来一定影响。财政支出方面: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增长点、新动能的培育,都需要财政继续加大投入;社保、优教和供热等各项民生政策,必须予以保障;调资、医保补助、新聘协管员(教师)等个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逐年增长;财政面临较大的支出压力,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综合判断,2018年,我市将继续保持财政收入形势向好与财政支出快速增长并存的态势,预算收支安排依然是紧平衡。

二、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追赶超越”目标和“五新”战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完善民生政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增强财政有效供给,围绕提高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三、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为256亿元,增长2.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79亿元,增长10%,具体项目为,税收收入650000万元,增长10%,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82.3%,其中:增值税245000万元,增长8.18%;企业所得税85000万元,增长34.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年煤炭价格处于高位运行,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个人所得税9500万元,下降0.31%;资源税157000万元,增长16.24%;城市维护建设税100000万元,增长14.77%;房产税6000万元,增长10.7%;印花税200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万元,下降1.68%;土地增值税1300万元,下降2.62%;车船使用和牌照税4800万元,增长1.5%;耕地占用税10000万元,下降68.22%,下降的原因是去年清收以前年度税款,提高了基数;契税3400万元,下降1.73%。非税收入140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3.39%,占一般预算收入的17.7%,其中:专项收入70000万元,下降7.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000万元,下降16.58%;罚没收入7000万元,下降18.2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000万元。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31722万元,加债券转贷收入25610万元,剔除专项上解支出54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941915万元,增加595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加。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95158万元,较上年增长2.7%,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00万元,较上年增长0.85%;公共安全支出44000万元,较上年增长2.62%;教育支出187000万元,较上年增长0.57%;科学技术支出22000万元,较上年增长4.6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200万元,较上年增长5.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000万元,较上年增长4.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41%;节能环保支出78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2%;城乡社区支出84000万元,较上年增长2.77%;农林水支出133018万元,较上年增长10.17%;交通运输支出37000万元,较上年增长4.9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000万元,较上年增长3.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00万元,较上年增长6.94%;金融支出480万元,较上年增长34.8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6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700万元,较上年增长1.64%;住房保障支出15200万元,较上年增长0.6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00万元,较上年增长6.59%;债务付息支出5500万元,较上年增长4.17%。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941915万元,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5158万元,债券转贷支出2561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958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89万元,继续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005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950万元,收入总计4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050万元,上级补助支出4950万元,支出总计45000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保持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年度开始后人大审议批准预算前,按照《预算法》规定,财政部门对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数安排的本年度部门单位的基本支出、部分经常性项目支出做了安排。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围绕全面建设高质量财政,以打造“创新型、精细型、服务型、高效性”财政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重点抓关键,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1、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举”,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划定政府和企业的界线,企业的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政府的债务不能通过企业举借,严禁街道办、镇、部门以任何形式负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政府性债务增加,除棚户区改造和异地移民搬迁外,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终生问责、倒查责任;积极筹措资金1.7亿元,参与榆林市发起设立的债务防范基金(总额5亿元,其中我市出资1亿元)和债务风险补偿基金(总额4亿元,其中我市出资0.7亿元);安排专项经费886万元全力保障“处非办”经费,着力解决民间借贷后续风险问题;积极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组建并尽快发挥作用。

2、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是一号民生工程,今年计划要实现2372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9个贫困村退出,任务艰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不低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并确保每年增长不低于20%的要求安排1.8亿元专项扶贫资金,统筹上级专项扶贫资金约0.3亿元,全年可用于扶贫的资金达2.1亿元以上。此外,设立了1.5亿元的扶贫基金,用于光伏扶贫等产业项目的推进和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抓好污染防治系统谋划、系统推进、系统治理的各项工作。着力推进瑶镇饮用水水源地、红碱淖湿地保护、窟野河秃尾河等河流治理、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等水资源治理工作,做好煤改气、煤改电和禁烧烟煤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减少化肥,增加有机肥使用和土地整理等措施加大土地污染治理工作;加大采煤沉陷区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投入,安排综合整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335万元,将综合整治的重点由“挖煤”向“治理”转变;加大绿化造林投资力度,加强现有林木的管护,加快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加强城市绿化的栽植管护,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二)转方式调结构,着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针对性、精准性,积极引导要素优化配置,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1、做大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一是全面落实中省榆林市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降低企业成本的各项政策,确保企业融资、用地、物流、用工、用电等关键环节成本降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工业稳增长,安排1亿元稳增长专项资金,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和企业(包括占有的土地),化解过剩产能,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三是充分运用现有的股权投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基金、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行投资,获取超额收益,培植稳定的后续财源。目前,已获取了私募基金管理、融资租赁、融资担保三块类金融牌照,下一步,要在提高运营上下功夫。

2、全力支持创新驱动战略落地。一是做好产业链资源创新。我市是典型的资源成长型城市,能源化工产业是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就发展实践来看,我市的煤炭转化率却不到30%,且产业链多处于低端供给,高精尖、高附加值的精细化能源化工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在神木并没有形成,延长产业链群,激活神木能化产业发展新能动是神木未来发展的关键,尤其是要重点培育有利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新产业和新业态。二是做好技术资源创新。当前,榆林市已被纳入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国家战略规划,神木要在新时代赢得新机遇,就必须破除思维定势、行为惯性、路径依赖,面向东南沿海,对接京上广港深,对标全国百强县第一方阵,重新审视和定位神木的发展路径和发展目标,通过招商引资,招技(技术)引资,招人(人才)引资等方式,引进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国内乃至国际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和项目,建立行业大宗商品期货市场,争取更多的产品定价权和制衡权,推动产业技术由“跟跑型”向“并跑型”“领跑型”转变。2018年安排新产品研发专项经费1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亿元,主要用来引进国内空白的高端煤化工产业等新材料、新业态的产品研发,做大做强新能源、新材料、新业态等新兴战略产业。三是做好人才资源创新。2018年,安排了1000万人才专项经费吸纳各类战略新兴产业技术和管理团队及创新创业人才到神木创业就业,形成人才聚集的高地,让更多拥有技术的“高精尖特”人才流入神木,服务神木。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更多的用人自主权下放到业务单位,尤其是市属国有企业,打破当前“高层次人才用不起、留不住”的困境,用市场化用人和薪酬激励机制留住、用好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团队的独立决策作用,真正做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3、重点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纵观我市近五年的发展,第三产业占比不足30%,二产过大、三产过小的特殊产业结构造成了财政收入不稳定,神木经济发展与国家宏观政策高度关联,加之省以下财政体制不稳定使得我市财政收入波动较大。此外,从财政支出结构来看,神木财政属全民财政,财政资金80%以上用于社会管理和民生支出,社会转型快于经济转型,一些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标准远远高于沿海发达城市,但在优化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手段较少、力度不大,财政潜在增长动力不足。鉴于此,2018年安排1000万元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优化产业结构,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科学规划滨河新区第三产业发展,形成集中的商业圈,尽快盘活现有的闲置商业设施,实现物有所用。

(三)优支出强管理,着力增强财政有效供给。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部门单位要合理压缩会议费、宣传费和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等“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大力压缩部门单位运转类专项资金,将压缩出的资金和新增财力全部用于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补短板等重大支出方面,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持续完善和优化已有民生政策。对已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要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评估,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促进公平,多做雪中送炭之事,不搞锦上添花,不养懒汉,加快与中省榆林市接轨。民生建设的着力点放在婴幼儿保育、青少年成长、养老、促进就业和大病救助等重点领域,加大医疗、教育、住房等领域投入,让合理的民生政策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吸引外来人口的重要砝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民生领域共安排资金733779万元。三是继续执行《神木县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神办发〔2017〕88号)文件精神,督促部门单位做到均衡支出,服务和保障全市追赶超越总目标,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四是优化资源配置,科学规划固定资产投资,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果。五是适当提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标准。

(四)筹资金促均衡,着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涉农资金和项目的安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办法执行,预算安排严禁切块,更不得与财政收入、GDP挂钩。大力推进乡村振兴计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安排涉农资金21520万元,扶贫资金18000万元、统筹上级涉农与扶贫专项资金13902万元,编制了总额为53422万元涉农项目盘子,主要用于光伏扶贫、退耕还林、安全饮水、移民搬迁、涉农贷款财政贴息扶持等领域,切实改变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面貌。尤其是对可以有效缓解“两个不平衡”(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发展不平衡,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发展不平衡)的光伏扶贫等扶贫产业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政府+扶贫产业基金+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配套安排本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1500万,统筹上级资金约7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急需实施的村级基础设施项目。安排乡村振兴战略(田园综合体建设、近郊休闲采摘观光农业、厕所革命)专项资金5000万元,积极培育旅游观光农业,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提升文明程度,采取先试点然后全面推进的策略,重点在城郊、街道办、镇政府所在地,旅游景区、骨干道路两侧等地方实施。通过上述多种手段,多方筹集资金,有力推进乡村振兴计划战略实施。

(五)建制度严规范,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完善规范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年初,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参照周边县区的做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修订完善了《神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神政发〔2018〕9号),市财政局出台了《神木市财政局关于制定和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的通知》(神财发〔2018〕5号),规范和完善了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夯实部门预算基础。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改革。市财政局转发了《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神财发〔2018〕3号)文件,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改革,规范预算管理,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奠定基础。三是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预(决)算公开内部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公开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四是进一步支持大柳塔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财政体制改革,切实增强试验区财力和理财自主权,今年安排20958万元资金由大柳塔政府安排使用。

(六)夯基础强队伍,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提升做好财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预算单位、执收执法单位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三是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逐步实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今年将重点开展精准扶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分期分批选派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到项目一线实践锻炼,培育财政干部敢担当、敢负责的精神,破解干部能力恐慌和视野局限,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我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实现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目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神木市2018年财政预算附表.xls

附件2:预算报告名词解释.doc

附件3:关于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