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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神政办发〔2018〕166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11 09:08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49号)要求,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应取消3项行政许可事项。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抓紧修订完善行政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神木市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3项).docx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