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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23 10:50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不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陕西省和榆林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3月至12月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秦小军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三项攻坚行动分别成立市级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镇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攻坚行动措施全面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及企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攻坚行动负总责,要认真落实企业自查自改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对攻坚行动不认真、工作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责任倒查,严肃追究。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镇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把本行政区域内三个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监管薄弱环节摸清、找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检查督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企业要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五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违规的行为,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市安委办要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三项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各镇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将三项攻坚行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严格奖惩,推动责任落实。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种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属实的要造册登记、严肃查处,直至整改验收后方可销号归零。各镇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反面典型和重大问题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信息报送机制,实行攻坚行动信息月报制度。市级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镇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于每月1日前向市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监局)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于2018年12月底报送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附件:1.神木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doc

   2.神木市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方案.doc

   3.神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doc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