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决策部署。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独立的财政预、决算,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
3.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做好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土地、水利、林业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森林防火等工作。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辖区内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和宗教工作。
6.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矛盾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招商引资和统计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
8.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9.负责对镇共青团、妇联、民兵、工会等群众团体的组织领导,做好人大、政协、武装、统战等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