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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神木市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的通知

神市监发〔2020〕91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20 15:26

各分局、所,食品药品稽查队: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根据《2020年榆林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的通知》(榆市监发〔2020〕1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神木市食品抽检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2020年榆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配表》,我市2020年的抽检任务为:抽检食品1170批次(其中生产及小作坊100批次),食用农产品830批次。原则上不重复抽检所有在产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各分局、所主要承担本辖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禽畜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抽检任务,以及小作坊和餐饮单位的抽检任务。食品药品稽查队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销售体量大、群众关注密切度高的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各分局、所,食品药品稽查队要统一执行抽检计划、统一调度抽检任务、统一规范程序标准,统一数据报送。

(一)抽检对象和场所

抽检品种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和所有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加大对中小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三小”经营者等场所的抽检力度,可适当抽取进口食品和网络食品。网络销售食品、外卖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和本地网络平台为主,以本地生产经营食品为主。网络食品平台抽样时,抽样单和封条无需抽样单位签字、盖章。

(二)抽样时间和频次

从5月13日至11月30日原则上按月均衡抽检,但时令性食品在节前一个月开展抽样工作,节前7天出具检验报告。

食用农产品抽检:全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830批次(详见附件1)。全市集贸市场、大型超市覆盖所有抽检项目,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尽量避免重复抽检。

其他食品抽检:全市共抽检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其他食品1170批次(详见附件1)。小作坊食品抽检要全覆盖。

二、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抽检工作,成立食品抽检办公室,局长张怀明任主任,副局长刘勇任副主任,食品安全应急协调股、食品药品稽查队、各分局、所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应急协调股,办公室主任由王晓梅担任,负责对接榆林市局食品安全应急协调股,协助管理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进行抽检,各分局、食品药品稽查队所需指派专人参与抽检单位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检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食品安全抽检方案详见附件2)。

三、数据报送

各分局、所,食品药品稽查队于每月29日将本辖区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案卷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食品安全应急协调股,再由应急协调股汇总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

四、核查处置

抽检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上传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的不合格报告,应急协调股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办案人员,办案人员需在接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报告领取并送达生产经营者,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其进行有效整改。办案人员在90个自然日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将案卷扫描件报回应急协调股。

五、信息公布

市局每月公布本区域抽检情况信息,公布平台为神木市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为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检验项目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由市局食品抽检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承检机构负责样品采集、抽检信息填报工作以及样品检验、检验数据填报工作,各分局、所,食品药品稽查队派出执法人员两名,配合承检机构开展食品抽样工作,

(二)加强案件查办

承检机构在检出不合格样品后要立即通知市局食品抽检办公室,食品抽检办公室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书及时移交辖区监管单位,监管单位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

七、工作纪律

市局、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抽检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牟取不正当利益。对违法违规承检机构一律停止承检工作,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取消其食品检验资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市局联系人:王晓梅王晓丹

电话:0912-8395504

邮箱:418103799@qq.com

附件1.2020陕西省市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配表.docx

2.2020年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内容.docx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