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83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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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神木市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二号机组 (重大变动) | 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兰炭产业特色园区 | 神木市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安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神木市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二号机组于2019年5月30日以神环发〔2019〕282号进行了环评批复。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1×30MW高温高压直接空冷抽凝式发电机组、配1×130t/h燃气锅炉。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建设单位需向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柠条塔片区兰炭酚氨废水集中处理项目供应工业饱和蒸汽,为满足供气协议要求,建设单位拟在不增加发电机组规模的情况下(即保持1×30MW发电机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生产设备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发电机组由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变更为抽凝式汽轮机组,配套锅炉容量由130t/h变更为230t/h,新建烟气脱硫脱硝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6.5%.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
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二号机组(重大变动)-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