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神木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人员情况: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核定编制数为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现有实有人员13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3人。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2017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根据残疾人民生工程和十件实事要求,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
2、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
3、做好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12.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3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12.53万元。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预算较上年减少一万元,为社保缴费减少。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4万元,较上年有所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一步压减。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4.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增减原因
“三公”经费有所下降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及我部门制定完善了“三公”各项管理制度。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112.5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4.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四、部门收支预算表
附件:神木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