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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公安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神木县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6、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7、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群体性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9、负责下属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和乡镇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各类重要安全警卫、禁毒、缉毒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1、加强武警、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2、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奖惩、优抚和教育培训,负责公安机关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的监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民警的违纪案件。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聚力“追赶超越”、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围绕一个目标(对标追赶目标、争创西部一流),锁定两个率先(率先实现警务模式转型升级、率先基本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突出两个重点(基层基础建设攻坚年、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年),坚守两条安全底线(国家政治安全、全县公共安全),实施四大强警战略(科技强警战略、基础强警战略、改革强警战略、素质强警战略),坚决打赢六场硬仗,(对敌斗争主动仗、隐患排查歼灭仗、打防管控合成仗、补齐短板攻坚仗、创新发展驱动仗、能力素质提升仗),扎实抓好12项重点工作和22项改革任务,防风险、破难题、补短板,抓队伍、树形象、保平安,全力推动神木公安工作转型升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神木县公安局为正科级建制,有内设机构 38 个,其中综合管理机构 3 个(纪检监察室、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执法勤务机构 10 个(指挥中心、法制、刑警、国保、治安、经侦、禁毒、交警、巡特警、食药大队)、派出机构 21 个(大柳塔分局、12 个正科级派出所、8个副科级派出所)、监管场所 1 个(看守所)下属事业单位 3 个(城管办、戒毒所、镇管办)。下设有四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看守所,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大柳塔公安分局。

2、部门人员情况(人员情况属涉密事项)。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神木县公安局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县财政关于县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中,收入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的年度预算需求。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县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神木县公安局专项业务经费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按照职责与绩效结合的原则编制,以职责定项目,以绩效定预算,涵盖治安管理、刑事侦查、行动技术管理、禁毒管理等公安履职项目,全力保障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六、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神木县公安局公共预算收入为21983.75万元,其中神木县公安局机关9945.38万元,神木县看守所1153.19万元,神木县城县综合管理办公室7275.86万元,神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562.39万元,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公安分局1046.93万元,较上年降低了81.315万元,降低原因是部分项目设施已经完工。

(二)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全年公共预算支出2198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7.37万元,项目支出4936.38万元,较上年降低81.315万元,降低0.37%,降低原因是节约支出。

2、总体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1983.75万元(行政运行14616.86万元,机关服务500万元,治安管理400万元,刑事侦查700万元,行动技术管理500万元,禁毒管理500万元,反恐怖50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1181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1153.19万元,信息化建设667.7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715万元),较上年降低81.31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及戒毒所建设投入力度。教育支出356.62万元,与上年持平。

3、总体支出按经济科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8653.17万元,较上年降低了294.16万元,降低了3.29%,降低原因是工资调资幅度小;商品和服务支出6642.96万元,较上年增加260.1万元,增长4.07%,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定员定额编制人员经费增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1.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5.25万元,增长6.39%,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增大等原因;基本建设及其他资本性支出4936.38万元。较上年减少148.505万元,降低了2.92%,主要是看守所及业务大楼官网工程已经完工。具体如下:

神木县公安局机关9945.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4.92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项目3624.21万元;神木县看守所1153.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4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项目956.03万元;神木县城县综合管理办公室7275.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11.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9.97万元;神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562.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9.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3.15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项目312.14万元;神木县公安大柳塔分局1046.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8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项目404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及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说明

1、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814.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未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1万元),因公出国(境)本年度未安排支出,公务接待费13.29万元。安排培训费支出为180万元。

2、“三公经费”较上年缩减预算3万元。主要变化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改革和中、省、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培训费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80万元,为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的政治自觉和职业核心技能,打造一支过硬的公安队伍,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规定,2017年我们将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学习培训、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等,因此,培训费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8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642.96万元,较上年增加256.1万元,增长4%,增长的原因一是我局办公区域较多,水、暖、电、物业等改善,加之部分派出所新所建成,运行经费增加;二是按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随着人员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息化建设、公安技术手段建设、禁毒、刑侦技术、反恐处突装备建设等。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神木县公安局

2017年7月20日

神木市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