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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神木市委巡察办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说明

神巡办发〔2022〕8号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2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汇总并向市委报告巡察工作重要情况,督办市委有关巡察工作决定的事项;

2.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负责与上级巡视巡察办、组的日常联络工作;

4.协调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市委巡察组工作;

5.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6.对市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7.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网信等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提供工作支持等;

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9.负责巡察信息宣传和工作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办理市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设立中共神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市委巡察组5个。

二、2022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深化政治巡察,完成届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省委和榆林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完成届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抓好《关于推进神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贯彻落实。持续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继续健全和完善现有制度,制定出台《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清单》和下一个五年巡察工作规划,稳步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有序推动巡察质量明显提升。

2、夯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公开机制,出台《神木市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联合纪检、组织等部门加强对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重要依据,激发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3、强化干部管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巡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尤其是党建和财务领域)。加强与编办、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市委巡察机构短缺人员尽快按编制配备到位,解决现有在职人员编制不在岗的现状,尽快配齐巡察干部队伍。

4、加强机关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狠抓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巡察干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抓好干部思想教育,结合双报到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推动巡察办精神文明建设再上台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搞好单位“四风”建设,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的落实。

5、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了一届神木市委八轮巡察及各专项巡察工作,形成了一套成熟行之有效的巡察问题移交整改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及时向神木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对二届神木市委第一轮巡察的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再整改,形成再震慑,推动问题解决。

6、推进巡察信息化建设。按时向榆林市委巡察办报送各类巡察工作统计数据,做好全省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的维护与录入工作。

7、圆满完成榆林市委巡察办、神木市委和市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巡察办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中共神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7名人员上编,另外8名人员因为占用乡镇编制,无法调配至我办及各巡察组而未上编),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6.1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116.1万元,较上年83.78万元增加32.32万元,原因是2021年有2名人员调入及工资普调;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0万元,较上年287.2万元减少267.2万元。

2022年我部门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6.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116.1万元,占支出总额85.3%;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0万元,占支出总额14.7%。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6.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16.1万元(人员经费90.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101)116.7万元,较上年减少235.8万元,原因是项目的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12.7万元,较上年增加 3.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6.7万元,较上年增加1.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按照部门经济科目分类,2022年本部门当年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0.9万元,较上年增加29.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5.2万元,较上年减少264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按照政府经济科目分类,2022年本部门当年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0.9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5.2万元;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  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收支预算,并以公开空表。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无大型采购安排,零星采购以支出为准,详见结算数据。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详见情况说明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支出预算25.2万元,按市本级定员定额标准,行政单位3.5万元/年·人,3.5万元*7=24.5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共预算25.2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1:中共神木市委巡察办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神木市委巡察办2022年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中共神木市委巡察办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