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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三)负责规划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参与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公共文化设施,指导全市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指导、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惠民等民生文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艺术比赛、演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全市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事业。负责管理全市文学、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和艺术研究。

(五)组织对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研判、开发和客源市场的普查、评估、调研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负责县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负责申报管理全市重大旅游投资项目;指导全市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开发、重点旅游促销活动;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引导旅游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旅游商品。

(六)负责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化服务;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等级、饭店星级和旅行社审核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企业的质量和信誉等级初评工作;组织旅行社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和技术竞赛、创新创优活动;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分析和假日旅游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申报、推荐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全市重点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监督管理文物市场,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等工作;协调、指导、检查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鉴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盗掘古墓葬、走私贩卖文物的案件。

(八)依法实施文物藏品取样分析许可、出土文物对外展示的许可和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审核申报;依法实施民办博物馆设立的初审;依法实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方案审核申报;依法实施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建设的审核申报;负责外国留学人员在神木市境内参加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审核。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工作,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负责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文物市场、广电市场。负责歌舞娱乐场所设立、游艺娱乐场所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营业性演出审批。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十二)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监管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和应急广播建设。

(十三)负责开展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著作侵权案件。受理旅游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办行政应诉事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广播影视等方面的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的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训和艺术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广播影视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 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快推进达标支部创建,着力打造“举旗守正聚民心,党旗映红文旅路”党建品牌。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制定任务清单,确保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科学制定局党组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计划,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开展“树正气、比工作、讲奉献”主题活动,倡导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确保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要加强文化和旅游活动内容审查,加强文艺作品创作导向审核把关,加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基础公共文化阵地建设。要加强对文艺工作者、导游、讲解员等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

4.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认真研判评估疫情发生对全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影响,坚持疫情防控工作与文化和旅游发展“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业有序恢复、快速发展。

(二)全力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5.高起点编制文旅产业规划。紧紧围绕“一山二水三城”文化旅游框架体系,牢牢把握“景区建设是灵魂、道路建设是核心、优质服务是基础、对外宣传是保障”四大关键,加快编制《神木市文化旅游产业近、中、远期发展规划》《神木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积极筹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6.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要按照“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年”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实行项目建设“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要高标准建设西沙汽摩越野基地,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抓好二郎山景区提升项目建设,确保年底恢复国家4A级景区。完成智慧导览工程。统筹推进全市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旅游厕所5座,改造提升3座。扎实开展乡村旅游示范村、旅游特色名镇创建。做好杨家城保护、老城区保护建设、石峁申遗、高家堡古城保护和神木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等协调配合工作,做到各项建设互融共进、同向发力。

7.提升文旅产业建设水平。做好2020年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将与黄河、长城等关联的旅游资源串成线、连成片,打造旅游新亮点。盘活用好红色旅游资源,推进红色小镇建设。推动优质旅游项目与国内大型旅游企业的合作,吸引大型旅游企业来神木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撬动神木民间资本开发神木文化旅游资源,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机制。

8.提升文旅配套功能。紧紧围绕“一山二水三城”文化旅游框架体系,改善旅游交通环境,切实解决景区“小交通”与城际“大交通”的衔接问题。做好环卫、通信、停车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景区服务水平。建设一批星级酒店和特色餐馆,扶持一批重点旅行社做大做强,提升旅游接待能力。深入挖掘全市传统风味菜肴,整理出版《神木风味菜肴》书册。规划建设特色餐饮一条街,打造特色餐饮亮点。开发神木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全面提升旅游形象。

9.高规格举办重大文化活动。秉持“少而精”原则,整合现有各类文化旅游赛事节庆,统筹谋划举办一批具有世界水准的重大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展现神木魅力的文化旅游品牌,高质量举办好春季“中国·神木杨家将文化节”、夏季“中国·神木韵石峁国际论坛”、秋季“农民丰收节”、冬季“黄土魂·神木年”四场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展现神木的全新形象。

10.加强文旅宣传营销。在重要旅游客源地开展神木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会,组团参加省级以上知名的旅博会、交易会。继续办好“5.19中国旅游日”“9.27世界旅游日”等文旅惠民活动。在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等人群聚集性场所投放神木文旅宣传广告。制作一批符合神木本土特色的旅游宣传资料。针对外地来神游客,发送文化旅游欢迎短信。深化与周边旅游圈的接轨融合,加强与热点旅游城市的对接,加强与外地知名旅行社的合作,共同开拓旅游市场。

11.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加快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旅游管理人员水平,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服务行为,提高星级酒店服务标准,全面展示A级景区形象,让广大游客真正感知神木、感受神奇。加强旅游统计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旅游单位、企业的旅游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工作人员,健全和完善旅游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信息档案。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旅游统计报表,完成节假日旅游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强迫消费、擅变行程等违规行为,配合做好旅游行业“信易游”试点工作。

12.抓好文旅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处置救援演练。全面落实旅游市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治理隐患、完善制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定期开展旅游行业安全检查。加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到有预案、有措施、有人抓、有人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13.加快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内部功能使用暨陈列布展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图书馆、文化馆镇街分馆制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领域的改革任务。有针对性地地举办“神木文化大讲堂”。加快镇街、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达标任务。提高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服务水平。

1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建立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库。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和建设工作。健全全市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扶持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发展。

(四)不断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

15.实施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时间结点,聚焦参加陕西省第九届艺术节等工作目标,瞄准“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群星奖”等项目和奖项,深度挖掘神木特色文化资源,打磨一批唱神木、画神木、写神木、演神木的精品力作。高质量组织陕北民歌大赛。雕琢提升《人间正道》《杨家城传奇》《母殇》等原创精品,推动开展系列巡演。制定出台《神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做好文化艺术特殊人才引进招聘工作。

16.深入实施艺术惠民行动。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系列聚人气、接地气、树正气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力度,组织开展扶贫文艺巡演、廉政文艺巡演、戏曲进校园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馆服务大众的作用,开展免费公益培训活动。鼓励动员社会文化演出团体,以重要节庆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

17.加大对外文化交流。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动神木文化“走出去”。积极参加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参加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等省级以上重大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

18.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加快市级非遗展馆陈列布展工作。做好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做好优秀非遗项目展演展示。深入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9.加快推进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按照评估验收任务指标,细分分工、扛死责任,扎实做好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估验收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度和自觉保护意识,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迈上新台阶。

(六)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效率

20.扎实做好文保工作。对全市现有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进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排查,摸清底数、造册登记。配合陕西省、榆林市文保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涉及的考古调查、文物勘探等工作。配合全市红色旅游开发,做好革命旧址保护项目申报、方案编制等工作。做好古城内三处四合院的日常管护以及开放接待工作。

21.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实施长城保护标识项目和长城重要点段保护展示工程,进一步落实长城保护“四个一”工作机制,即长城沿线各镇街设立1个长城保护工作站、一个月至少巡查1次、每十公里聘请1名长城保护员、每一公里设置1个长城保护标识。实施长城保护段落(营堡)管理责任制(段长负责制),对本辖区长城及营堡划分段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巡查监管人员,实施周巡查、月调度、季小结、年考核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长城保护记录档案和工作台账。

22.抓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配合省文物局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地形测绘项目,推动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积极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立项申报、方案报批和资金申请工作。做好《神木营遗址保护与开发前期整体方案》《二郎山庙群文物保护规划》。

23.加大文物安全保护力度。积极推动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整理出版《神木文物》书册。完善打击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与消防部门合作,提升文物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做好文物安全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全面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24.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主题宣传,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加强文化领域意识形态管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担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25.严格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台节目排查清理工作,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围绕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细致做好安全播出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地面数字广播电视节目监测监管体系建设,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加强户户通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工作,全面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建设成果。

(八)加强队伍建设

26.强化培训提素质。开办文旅干部培训班,围绕行业法规、业务知识等开展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办好“文旅大讲堂”,鼓励局领导和下属单位一把手登台授课,围绕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补齐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提升干部职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

27.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大执法力度。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重大案件督办工作,做好案卷集中评查、综合执法考评,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文化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联合惩戒机。及时受理各类举报和投诉,推动行业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28.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抓好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行领导包抓重大事项工作机制,深化“月度汇报、季度点评、半年交账、年终考核”推进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坚持鲜明的用人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确保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

29.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学习强国”的学习应用。加强神木旅游网、公众号等宣传引导、整合监管。健全工作信息收集、报送、考核机制,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做好安全生产、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综治维稳和党内统计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 (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 12 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机关)

2

神木市图书馆

3

神木市文物保护所

4

神木市文化馆

5

神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6

神木市博物馆

7

神木市电视转播台

8

神木人民广播电台

9

神木市电视发射台

10

神木市有线电视台

11

神木市人文景区管理办公室

12

神木市晋剧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63人;实有人员242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229人,离退休人员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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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 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71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17.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9009.86万元减少292.09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871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17.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 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9009.86万元减少292.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开预算拨款减少292.09万元,按照中央过紧日子思想要求,压减神木市晋剧团定补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17.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9009.86万元减少 292.09万元。2020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717.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0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9009.86万元减少292.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过紧日子思想要求,压减基本支出经费285.2万元,压减专项业务6.89万元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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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17.77万元,较上年9009.86万元减少292.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过紧日子思想要求,压减基本支出经费285.2万元,压减专项业务6.89万元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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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17.77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70101)400.30万元,较上年3813.48万元减少3413.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功能科目细化,各项保险在对应的功能科目中列支造成人员经费减少69.25万元,;二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单位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68.88万元;三是专项业务经费减少3275.05万元,因专项业务经费2019年列在行政运行(2070101)科目,2020年列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102)科目。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102)2004.22万元,较上年 0 万元增加2004.22万元,原因为2020年部分专项业务由2019年的行政运行(2070101)下调入该科目。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0199)284.78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284.78万元,原因为细化功能科目,将部分专项业务经费由2019年行政运行(2070101)中细分出来。

图书馆(2070104)885.84万元,较上年1101.459万元减少215.619万元,原因为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402.65万元,较上年520万元减少117.35万元,原因为压减神木市晋剧团定补经费。

群众文化(2070109)842.77万元,较上年706.695万元增加136.075万元,原因为部分人员经费划入行政运行(2070101)科目造成减少,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神木市文化馆2019年使用功能科目为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2070105)科目,2020年使用功能科目为群众文化(2070109)。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070112)163.94万元,较上年155.91万元增加8.03万元,原因为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2070114)145.46万元,较上年 116.19万元增加29.27万元,原因为细化功能科目,将其从原旅游局行政运行(2070101)中细分出来。

文物保护(2070204)956.71万元,较上年473.66万元增加483.05万元,原因为专项业务增加。

博物馆(2070205)520万元,较上年515.59万元增加4.41万元,原因为专项业务增加。

电影(2070607)无列支经费,较上年减少97万元,原因为2020年电影公司经费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102)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802)135.69万元,较上年142.96万元减少7.27万元,原因为专项业务减少。

广播(2070804)384.52万元,较上年334.57万元增加49.95万元,原因为专项业务增加。

电视(2070805)542.02万元,较上年443.92万元增加98.1万元,原因为专项业务增加。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70899)341.24万元,较上年 376.74万元减少35.5万元,原因为专项业务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257.45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257.45万元,原因为上年度未单独列支,在人员经费中体现。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080599)无列支,上年6.63万元减少6.63万元,原因2020年未在该科目中列支。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1)9.99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9.99万元,原因为上年度未单独列支,而是在人员经费中体现。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18.12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8.12万元,原因为上年度未单独列支,而是在人员经费中体现。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172.97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72.97万元,原因为上年度未单独列支,而是在人员经费中体现。

住房公积金(2210201)206.30万元,较上年205.06万元增加1.24万元,正常浮动。

培训支出(2050803)42.8万元,较上年增加42.8万元,原因为上年度未单独列支。

3.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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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17.7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317.85万元,较上年的3394.81万元减少76.96万元,原因是晋剧团定补经费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622.91万元,较上年的5383.9万元减少760.99万元,原因是为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53.04万元,较上年的215.16万元减少62.12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项目中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623.98万元,较上年16万元增加607.98万元,原因是大型修缮支出增加和其它资本性支出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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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17.7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84.88万元,较上年406.54万元减少21.6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旅游局人员分流。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289.17万元,较上年4659.91万元减少2370.74万元,原因是为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专项业务项目。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4)70万元,较上年增加70万元,原因是大型修缮增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5266.7万元,较上年3712.26万元增加1554.44万元,原因为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发展,业务增加所致。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553.98万元,较上年16万元增加537.98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3.04万元,较上年215.16万元减少62.12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项目中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 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的1.52万元减少0.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事业单位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神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保有执法车,2020年文化旅游执法业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神木市有线电视台本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与上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对比增加14.88万元。

本部门无 2019 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培训费42.8万元,较上年10.45万元增加3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图书馆、文化馆、文保所培训业务增加。

会议费较上年相比减少6.8万元,原因为本年度不产生会议费。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2020年神木市有线电视台安排预算购置车辆1辆。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18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4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812.7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全市整体部署,逐步推进。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2.22万元,比上年121.1减少68.88万元,降低56.9% ,主要原因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原文广局及原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及下属事业单位网络租赁费,2020年下属事业单位网络租赁费单独列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神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神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