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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一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榆林市委、神木市委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榆林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规范、监督和绩效考核;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牵头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和督促进驻单位实施;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档案馆设置备案;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备案;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备案;负责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合伙人、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予以免职的审核转报;负责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核转报;负责律师执业审核转报;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资格审核转报;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负责公证机构负责人任职核准;负责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核准转报;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负责食盐批发许可证初审;负责旅行社设立许可;负责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

(六)负责组织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

(七)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进驻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机构综合服务网络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镇村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负责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职责分工:

(一)未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的单位归并整合审批职责,成立行政审批组,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接受业务部门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双重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的及时梳理、流程再造和时限压缩,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确保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电力局、市环保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人民银行、市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要归并整合审批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或派驻专职人员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三)便民服务事项由承担便民服务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派驻专职人员入驻并办理便民服务事项,接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监督和管理。

(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各职能部门应当将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推送或转交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审管机制运行情况,并就审管工作遇到的重大、疑难事项进行商讨,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及决定事项,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创新审批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服务质量,着力打造“神速办”审批服务品牌,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在充分做好事项标准化、精细化梳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审批业务的学习,结合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事项承接情况,按照“成熟一项、接收一项”的原则,稳妥做好划转事项的承接,同时完善相关审批协调机制。在行政审批过渡期内,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开展。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审批限时办结、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以“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

(二)探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工作

积极推进向园区、镇街、村组(社区)下放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将与企业和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全部下放,实现政务服务在园区、镇街、村组(社区)直接办理,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就近办”。

(三)深化“一网通办”改革

一是进一步规范事项梳理。全面对照国家“四级四同”事项清单,按照事项梳理标准化、精细化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颗粒化梳理;二是线上线下融合。按照榆林市要求,及时完成政务大厅的查询机、抽号机、评价器等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在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实时共享。三是全面梳理镇村两级服务事项,依托三级互联互通,并结合政务服务网建设进度,实现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办”。

(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按照“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各部门全面梳理监管事项目录,编制事后监管事项清单,按要求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填报监管方式、处罚依据、监管措施、处罚结果等详细监管信息,逐步构建“审管分离”运行机制,实现“智慧监管”。

(五)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统一政务服务标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办公场所标识进行统一更换,助力塑造陕西政务服务品牌。二是进一步完善12345转办督办工作。草拟并报送市政府印发《神木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办法》,适时启用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中心办公场所;三是全力规范中介服务。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和网上办理的通知》要求,继续整合各部门报送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事项,形成中介信息库,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中介咨询窗口为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建立相关管理机制,规范中介市场。四是着力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应用。依托政务服务网,对申请人信用情况进行联网判断,实施诚信“红黑榜”奖惩机制。五是继续强化代办服务。进一步拓宽代办范围;同时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延时服务,进一步打造“不打烊”政务服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本级预算和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神木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神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11名,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39名。实际上卡74名,其中行政编4名,事业编20名,协管员50名。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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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4.4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08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4.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218.35万元,同比下降52.91%,主要原因是我局部分项目为一次性项目,去年已实施,今年不再预算。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8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4.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218.35万元,同比下降52.91%,主要原因是我局部分项目为一次性项目,去年已实施,今年不再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收入全部是财政拨款,无其他额外收入,故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与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4.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18.35万元,同比下降52.91%,主要原因是我局部分项目为一次性项目,去年已实施,今年不再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4.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18.35万元,同比下降52.91%。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行政运行449.76万元,较上年增加155.67万元,同比增长52.93%;住房公积金19.67万元,较上年增加5.18万元,同比增长35.75%;增加原因是我局人员增加,同时为进驻大厅600名工作人员提供办公耗材以及向群众免费提供打复印服务,所以增加。(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5万元,较上年减少1379.2万元,同比下降69.16%;主要原因是我局部分项目为一次性项目,去年已实施,今年不再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计469.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3.16万元,比上年增加84.32万元,同比增长53.08%,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6.27万元,比上年增加76.37万元,同比增长50.95%,增加原因是我局人员增加,同时为进驻大厅600名工作人员提供办公耗材以及向群众免费提供打复印服务,所以增加。(2)一般公共预算专项业务支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共计61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615万元,比上年减少682万元,同比下降52.58%,主要原因是我局部分项目为一次性项目,去年已实施,今年不再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6.27万元,比上年增加76.37万元,同比增长50.95%,增加原因是我局人员增加,同时为进驻大厅600名工作人员提供办公耗材以及向群众免费提供打复印服务,所以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650万元,较上年减少699万元,同比下降51.82%,主要原因是我局部分项目为一次性项目,去年已实施,今年不再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


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