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
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起草全市卫生计生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配置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组织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省、市基本药物政策,拟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的政策。
7.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以及动态监测工作。依法调查取证、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孕前产前检查、母婴保健、生殖健康等服务,组织有关计划生育的医学鉴定、事故鉴定。制定和组织实施优生优育的政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8.建立健全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再生育、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等业务的审批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做好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
9.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编报和管理。
11.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医学和计划生育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12.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负责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开展人口文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5.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承担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7.负责对本系统内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18.负责对本领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1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镇远程系统建设,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双向转诊制度落实。总结医改经验,形成全市经验。
2.全面推行公立医院改革,通过联合办医和聘请专家等方式,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4.加强全科医生培养,解决基层医务人员短缺和难留问题。
5.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保障机制,巩固市医院三级乙等创建成果,组建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实施基层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计划,加快启动滨河新区综合医院建设,投用市医院滨河新区门诊部,新建沙峁、店塔、栏杆堡等基层卫生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水平。
6做好村卫生室建设,按要求配备村医,并落实签约医生服务率。
7.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
2 | 神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神木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4 | 神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5 | 神木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
6 | 神木市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
7 | 神木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8 | 神木市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
9 | 神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队 |
10 | 神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
11 | 神木市医院 |
12 | 神木市神木镇中心卫生院 |
13 | 神木市神木镇麻家塔卫生院 |
14 | 神木市神木镇西沟卫生所 |
15 | 神木市神木镇永兴卫生院 |
16 | 神木市神木镇解家堡卫生院 |
17 | 神木市大柳塔镇中心卫生院 |
18 | 神木市孙家岔中心卫生院 |
19 | 神木市中鸡镇中心卫生院 |
20 | 神木市尔林兔镇中心卫生院 |
21 | 神木市店塔镇中心卫生院 |
22 | 神木市锦界镇中心卫生院 |
23 | 神木市大保当镇中心卫生院 |
24 | 神木市高家堡中心卫生院 |
25 | 神木市高家堡镇乔岔滩卫生院 |
26 | 神木市贺家川镇中心卫生院 |
27 | 神木市贺家川镇太和寨卫生院 |
28 | 神木市花石崖镇中心卫生院 |
29 | 神木市万镇卫生院 |
30 | 神木市沙峁镇卫生院 |
31 | 神木市马镇镇中心卫生院 |
32 | 神木市栏杆堡镇中心卫生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8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0人、事业编制1167人;实有人员1033人,其中行政18人、参照公务员0人、事业101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5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24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08.22万元,暂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神木卫计部门2018年基本支出18214.23万元,项目支出2293.99万元,合计支出20508.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0508.22万元,支出20508.22万元,较上年增加11%,支出预算20508.22万元,较上年增加11%。因机构改革将卫生和计生合并。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50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463.82万元,较上年增加20%,因机构改革将卫生和计生合并。公用经费支出750.41万元,较上年增加50%,因本年将公务员车补及工会经费补助全部纳入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度支出口径不同导致。专项业务费支出2293.99万元较上年减少44.4%,因核减了部分卫生计生事业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①210-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20508.22万元,比上年增长3021.84万元,增长27.3%,因卫生计生单位合并及事业工作发展,其中:210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902.1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66.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0.59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5万元);21002-公立医院支出11559.4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683.2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8.2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88万元);21003-基层医疗卫生支出3995.0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629.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49.36万元,专项业务支出16.6万元);21004-公共卫生支出1544.3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204.6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9.8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69.86万元);21007-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16.0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103.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8.49万元,专项支出1114.53万元);210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1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77.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93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①301-工资福利支出17027.12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②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738.6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50.4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988.2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事业工作发展业务经费。
③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6.7万元,(公用经费436.7,专项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人员工资补助及计生家庭补助资金。
④310-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6.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6.6万元),
⑤399-其他支出889.18万元,用于卫生和计生专项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1.55万元,较上年减少13%。其中:因公出国(境)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7万元,较上年减少5%,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预算4.55万元,比上年下降35%。“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管理,大力压减不合理开支。会议费预算0.5万元,较上年减少50%,培训费预算6.85万元,较上年增加85%,医改的推进要求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各级诊疗技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局本级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7.16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导致定额测算后运行经费增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拨款:反映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额。
2、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专项业务费: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综合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