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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审计执法工作。

(二)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

4、乡镇财政决算;

5、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

6、组织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7、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捐赠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县级审计机关进行的其他审计事项。

(四)承办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中央、省、市驻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事项。

(五)受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党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指导、监督内部审计。

(七)监督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质量。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7项工作:

1、深化财政同级审计。

2、巩固政府投资审计

3、做优经济责任审计

4、统筹兼顾,强化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5、加强国有企业审计。

6、开展内审工作。

7、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2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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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预算收入504.6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全部为财政一般预算。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减少。

2018年我局预算支出504.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共计444.67万元,占支出总额88%;专项经费60万元,占支出总额22%。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504.6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全部为财政拨款。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504.67万元,基本支出444.67万元,较上年下降0.96%,原因是人员调动.其中:人员经费392.57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378.79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2.1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主要是因为减少固定资产的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504.67万元,人员经费392.57万元,较上年下降0.96%,原因是人员调动;公用经费支出52.1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主要是因为减少固定资产的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按经济科目分类全年支出预算504.67万元,人员经费392.57万元,较上年下降0.96%,其中工资福利378.79万元和个人及家庭补助13.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2.1万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3万元,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三公”经费下降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及我制定完善了“三公”各项管理制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于上年相同。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52.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审计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审计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