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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神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神木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准入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內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五)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管理、指导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键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着力防控风险,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按照中央“学懂弄通做实”和省委“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的要求,增强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继续保持食品药品安全行驶持续稳定向好态势,让人民群众饮食更加放心、用药更加安心、生活更加舒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严防严管严控食药安全风险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根据区域、行业、时段等分析掌握辖区内的监管对象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风险排查,列出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点源。科学制订抽检工作方案,不断提升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提高问题发现率。坚持评价性抽检与监督性抽检相结合,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做好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按照生产经营主体的类别、规模、风险等级,综合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异地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手段,扩大检查覆盖面。督促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合规,让监管跑在风险的前面。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要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制度规范。加快食品药品诚信平台建设,补齐制度短板。充分运用好各种规章制度,通过对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信用等级管理、“黑名单”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惩戒,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发布监管执法信息,加大曝光力度。

(四)努力提升监管能力

加快监管技术体系建设进度,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推动全员行政执法培训。做好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加快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把技术人才留在监管第一线。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全系统在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努力和付出,向人民群众展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坚定决心。着眼满足群众需要,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和12331主题宣传日活动为主要抓手,认真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让食药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完善舆情监测,疏导非理性声音。积极宣传新作为、新形象。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着力解决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假药、假酒等问题,着力解决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问题,着力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和“三小”问题,着力解决非法添加、滥添加的问题。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掺杂造假、牛百叶非法使用双氧水、鸭血非法添加甲醛等严重违法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食品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处罚到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七)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着力推动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切实排查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旧顽疾,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防止权力滥用。紧盯审批监管、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严肃党纪政纪。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队伍的廉洁,保证监管的权威。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7个;行政单位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额事业单位为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稽查队、神木镇食药所、锦界镇食药所、大保当镇食药所、店塔镇食药所、大柳塔镇食药所、尔林兔镇食药所、中鸡镇食药所、万镇镇食药所、沙峁镇食药所、孙家岔镇食药所、花石崖镇食药所、栏杆堡镇食药所、贺家川镇食药所、高家堡镇食药所、马镇食药所。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局部门本级机关、食品药品稽查队。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2

市食品药品稽查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75人;实有人员77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68人(含5名复转军人,不占编制)。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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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价值197.86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5台,价值197.86万元。其他国有资产价值251.8118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设备价值251.8118万元,设备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共1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价值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111.68万元, 较去年上浮20.97% 预算支出1111.68万元,较去年上浮20.97%,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支增长的原因是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以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1111.68万元,财政支出为1111.68万元,较去年上浮20.97%,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支增长的原因是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以及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部门公共预算支出1111.68万元,基本支出846.2万元,项目支出265.48万元。整体较去年上浮20.97%,基本支出较去年上浮15.16%,项目支出较去年上浮44.16%,预算收支增长的原因是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以及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为1111.68万元,其中[2101001]行政运行653.1万元,[2101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万元,[2101011]食品药品安全事务121.32万元,[2101050]事业运行193.1万元,[2101099]其他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17.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4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65.48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共计1111.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7.79万元,较去年上浮7.12%,预算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每年薪级晋升以及单位有新增人员,相关经费增加较多;商品与服务支出393.89万元,较去年上浮58.26%,预算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以及项目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总计9.6万元,较上年减少7.4万元,减少率为43.52%,其中:招待费1.6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增加率为60%,;公务车运行费8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 减少率为50%。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53.1万元,同上年相比下浮11%,下浮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相关预算经费一部分划为事业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0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