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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锦界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负责辖区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三)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四)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负责农村普及法制教育,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七)负责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殡葬管理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八)负责镇区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十)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部署,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责。

(十一)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追赶超越工作

(1)完成生产总值192.13亿元;

(2)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45亿元;

(3)完成服务业增加值8.1亿元;

(4)完成农业生产总值2.6亿元;

(5)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6.55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325万元,涉农资金950万元,转列支246.36万元)

(二)脱贫攻坚工作

(1)脱贫退出57户121人,退出乔巴泥沟和河湾村;

(2)档案资料齐全、完善、准确;

(3)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到位。

(三)乡村振兴工作

(1)完成黄土庙、沙母河、南北沟、河湾、乔巴泥沟、长胜采当6个行政村村容村貌整治;

(2)改建新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410户;

(3)完成沙母河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4)完成沙母河、黄土庙、南北沟美丽乡村建设;

(5)实施至少2个“三变”改革村和1个“三变”改革示范村。

(四)村级组织换届工作

(1)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村级组织换届;

(2)做好村级班子换届移交及培训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750万元;

(2)完成2017年续建项目:神尔路改造项目、通畅工程、枣稍沟土地平整项目、瑶镇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区土地平整项目、农贸市场新建项目;完成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完成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园林绿化及道路维修工程;完成青草界至沙母河通村道路前期项目;完成锦界文体中心装修;完成长胜采当至纳林采当通村公路工程;建筑垃圾填埋场;瑶镇水库移民搬迁土地整理工程;完成脱贫攻坚涉农项目。协调完成项目:推进香水河煤矿、亚华香水河铁路集装站、神木市恒农农牧业种养殖项目、神木黑枸杞种植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完成森林公园、神雾集团投资项目、圪丑沟道路改造、亚华集装站征地拆迁任务、锦界煤矿采区附属设施征地、瑶镇水库移民搬迁、昇富煤矿征地、靖神铁路、西站物流园。

(六)招商引资工作

完成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58000万元,其中省外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53000万元,省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

(七)基层党建工作

(1)完成全镇5个党建示范村建设工作;

(2)按照组织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远程教育、三会一课以及党组织生活等工作。

(八)三项机制工作

结合实际工作,树立1-2名三项机制先进典型、通报1-2名三项机制后进典型。

(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7月底建成政务服务大厅并投入运行;

(2)严格排查矛盾纠纷并积极化解;

(3)严厉打击2-3名“村霸”或黑恶势力,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十)生态文明工作

(1)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8亩;

(2)严格做好封山禁牧、森林防火工作;

(3)义务植树12.42万株,能源企业绿化2000亩,美丽宜居乡村1个;

(4)严格管控土壤污染和面源污染。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锦界镇人民政府和锦界镇广播电视站。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锦界镇广播电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53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24人,聘用村官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聘用村官

三定方案

25

25


实有编制

24

24

5

QQ截图20180628162451.jpg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合计2,402.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8.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3.66%;固定资产2,074.00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86.34%。本单位流动资产328.04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327.79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99.9%,应收账款0.07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0.03%,预付账款0.1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0.04%,存货0.07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0.03%;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2,074.0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24.7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8.70%(房屋 988.1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7.65%);通用设备427.6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0.62%(汽车272.9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 13.16%;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专用设备29.4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42%(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1.00万元,占固 定资产总额的0.05%;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191.1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22%。2018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2155.46万元,全年支出预算2155.46万元。2018年我部门预算收入3150.19万元,全年支出预算3150.1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994.73万元,支出增加994.73万元。我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的增加994.73万元,同比增长46.15%,其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员和调资,扶贫项目、涉农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7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5.46万元,2018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0.19万元,总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的增加994.73万元,同比增长46.15%。

(2)2017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44万元(人员经费472.8万元,公用经费71.2万元),专项业务支出预算1571.46万元;2018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68.53万元(人员经费521.47万元,公用经费147.06万元),专项业务支出预算2481.66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994.73万元,同比增长46.15%,其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员和调资,扶贫项目、涉农项目增加。详见公开表1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我部门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5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481.66万元。

2、2018年我部门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643.68万元,占支出总比20.4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1.2万,占支出总比2.58%,“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85万元,占支出总比0.7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55万,占支出总比17.6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82万,占支出总比12.13%,“农村公益事业”支出982.38万元,占支出总比31.38%,“公路养护”支出400.74万元,占支出总比12.72%,“其他支出”80.34万元,占支出总比2.55%。

3、2018年我部门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89.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5.19万元,规范性津补贴62.62万元,奖金12.41万元,绩效工资51.8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62.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81万元,失业保险1.35万元, 住房公积金41.36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2万元,其中:办公费108.65万元(含专项业务经费89.2万元),印刷费1.72万元,水费87.8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85万元),电费15.3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邮电费3.69万元,取暖费7.15万元,差旅费19.68万元,维修费56.8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55万元),租赁费5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会议费13.81万元(含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培训费1.85万元,公务接待费14.93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专用燃料费2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环卫工人经费20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工会经费5.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13.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651.2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61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72.85万元,其中:离休工资6.16万元,离休津贴2.61万元,退休工资16.24万元,个人农业产业补贴41.1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遗属人员生活补贴5.28万元,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经费0.42万元,其他补助1万元;“资本性支出”支出1275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1275万元;“其他支出”支出7.38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7.3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2.9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14.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会议费预算3.81万元、培训费预算1.85万元。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3.1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15.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会议费预算10.7万元、培训费预算4.02万元。与上年对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三公”经费预算,根据新公用经费标准减少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27.5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员和调资,新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调整,专项业务经费无增减,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与体制定额。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锦界镇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锦界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