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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和治安事故。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6、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7、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群体性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9、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和乡镇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各类重要安全警卫、禁毒、缉毒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1、加强武警、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2、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奖惩、优抚和教育培训,负责公安机关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的监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民警的违纪案件。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全市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紧紧围绕“争当西部排头兵、迈入全国一流方阵”总目标,以大数据战略和“智慧公安”建设为牵引,大力推进公安工作信息化、法治化、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现代宜居宜业城市、高端清洁能源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营造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按照这一思路,市局确定了2018年42项重点工作任务和5项亮点工作任务(具体略)。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神木市公安局为正科级建制,有内设机构 38 个,其中综合管理机构 3 个(纪检监察室、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执法勤务机构 10 个(指挥中心、法制、刑警、国保、治安、经侦、禁毒、交警、巡特警、食药大队)、派出机构 21 个(大柳塔公安分局、12 个正科级派出所、8个副科级派出所)、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戒毒所)、下属事业单位 2个(城管办、镇管办)。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戒毒所目前财务还未独立,在神木市公安局机关中报支相关费用,具体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公安局(机关)

2

神木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3

神木市交警大队

4

神木市大柳塔公安分局

5

神木市看守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部门人员情况(人员情况属涉密事项)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8辆(不包含装甲运兵车、工程作业车辆、涉密车辆和向公车办租用的执法执勤车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88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神木市公安局公共预算收入为22176.394万元,均为财政预算拨款。其中神木市公安局机关9080.656万元,神木市看守所867.69万元,神木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8493.98万元,神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370.438万元,神木市公安局大柳塔公安分局1363.63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92.644万元,增长原因是部分工资福利项目支出调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神木市公安局公共预算收入为22176.39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030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77.9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8.63万元,专项经费2809.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全年公共预算22176.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7.174万元,项目支出2809.22万元。较上年增长192.644万元,增长率为0.88%,增长原因是部分工资福利项目支出调整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2176.39万元(行政运行7751.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6万元,治安管理239万元,经济犯罪侦察100万元,禁毒管理18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2370.438万元,网络侦控管理230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费1036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557.72万元,警犬繁育及驯养256.6万元,事业运行8289.98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041.7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92.644万元,增长原因是工资福利项目支出调整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1229.29万元,较上年增长了2576.12万元,增长了29.77%,增长原因是部分工资福利项目支出调整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7577.97万元,较上年增加935.01万元,增长14.08%,增长的原因是原专用通讯网租赁费由项目预算调整到基本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9.91万元,较上年降低了1191.33万元,降低了68.0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预算由预算单位调整到养老经办中心;专项经费支出2809.22万元,较上年减少2127.16万元,降低了43.09%,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和厉行节约。具体如下:

神木市公安局机关9080.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5.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79.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6.1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900万元;神木市看守所867.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7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57.72万元;神木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8493.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2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9.0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19万元;神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370.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2.64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0.1万元;神木市公安大柳塔分局1363.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04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02.4万元。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2018年

部门预算

2017年

部门预算

本年度与上年度比

增减幅度

百分比

合计

22176.39

21983.75

192.64

0.88%

工资福

利支出

11229.29

8653.17

2576.12

29.77%

公用经费

7577.97

6642.96

935.01

14.0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9.91

1751.24

1191.33

-68.03%

专项业务费

2809.22

4936.38

2127.16

-43.09%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73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未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1万元),较上年减少70万元,减少原因是更换了部分老、旧车辆,减少了车辆损耗。因公出国(境)本年度未安排支出。公务接待费47.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89万元,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751.35万元,较上年增加1108.39万元,增长16.68%,增长的原因一是协管员公用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二是部分工资福利项目支出调整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47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490.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76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16.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xls

神木市公安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