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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政字〔2019〕285号

神木市锦界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负责辖区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三)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四)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负责农村普及法制教育,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七)负责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殡葬管理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八)负责镇区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十)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部署,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责。

(十一)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锦界镇人民政府和锦界镇广播电视站。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锦界镇人民政府

2

锦界镇广播电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50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22人,聘用村官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聘用村官

三定方案

25

25


实有编制

23

22

5

图片1.png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合计2,825.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6.5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3.59%;固定资产2,159.1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6.41%。本单位流动资产666.56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666.56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100%,应收账款0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0%,预付账款0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0%,存货0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0%;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2,159.1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44.8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6.91%(房屋 1,008.2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6.70%);通用设备451.1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0.89%(汽车272.9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 12.64%;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专用设备29.4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36%(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1.00万元,占固 定资产总额的0.05%;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232.7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0.78%。2019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部门预算收入3150.19万元,全年支出预算3150.19万元。2019年我部门预算收入2422.5万元,全年支出预算242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727.69万元,支出减少727.69万元。我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减少727.69万元,同比负增长23.1%,其负增长原因为人员减员和调资,涉农项目资金、公路养护经费、其他地方相应政策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0.19万元,2019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2.5万元,总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负增长727.69万元,同比负增长23.1%。

(2)2018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68.53万元(人员经费521.47万元,公用经费147.06万元),专项业务支出预算2481.66万元;2019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21.94万元(人员经费673.43万元,公用经费148.51万元),专项业务支出预算1600.56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负增长727.69万元,同比负增长23.1%,其负增长原因为人员减员和调资,涉农项目资金、公路养护经费、其他地方相应政策资金减少。

详见公开表1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9年我部门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9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600.56万元。

2、2019年我部门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28万元,占支出总比35.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15万元,占支出总比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万元,占支出总比0.7%,“节能环保”支出61.08万元,占支出总比2.5%,“城乡社区”支出960万元,占支出总比39.6%,“农林水”支出382万,占支出总比15.8%,“交通运输”支出45.14万元,占支出总比1.9%,“住房保障”支出40.59万元,占支出总比1.6%,“其他”支出30万元,占支出总比1.3%。

3、2019年我部门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98.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4.05万元,津贴补贴136.67万元,奖金11.93万元,绩效工资47.52万元,养老保险缴费7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96万元, 住房公积金40.59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6.23万元,其中:办公费21.9万元,印刷费2.04万元,水费2.19万元,电费5.11万元,邮电费4.38万元,取暖费7.3万元,差旅费20.66万元,维修费285.3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283.14万元),会议费4.53万元,培训费3.6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486.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86.6万元),工会经费4.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7.1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394.48万元),其他支出43.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467.6万元,其中:离退休费16.55万元,生活补助6.9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4.0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392.8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1.1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会议费预算4.53万元、培训费预算3.65万元。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8.59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14.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会议费预算3.81万元、培训费预算1.85万元。与上年对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三公”经费预算,根据新公用经费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负增加727.6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员和调资,新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调整,专项业务经费减少(脱贫攻坚项目减少),村级公路养护经费减少,无美丽乡村建设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绩效评价

神木市逐步开展绩效评价,并以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锦界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锦界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