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神木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14:56:16信息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神卫计发〔2018〕126号

各镇(办)卫生院、局属各单位:

现将《神木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31日

神木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推进

健康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健康扶贫工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根据《神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神脱贫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狠抓精准施治斩病根、减少存量的同时,通过预防控制断病源、降低增量这一举措,到2020年,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明显增强,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人均期望寿命逐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着力增强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由疾病控制中心牵头,局属所有单位配合,围绕“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主题,结合地方常见病、多发病,广泛开展健康素养宣传促进活动,依托健康教育项目,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每年制作12种以上适宜的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结合各类卫生日主题,组织医疗小分队开展健康巡讲,每年巡讲20场次以上2020年,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普及,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显著降低。

(二)实施健康促进行动,着力引导群众健康生活方式

按照“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健康村(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建设,到2020年健康促进医院达标率达到50%以上,其他类型的“健康细胞”达标率达到40%以上。一是由各卫生院负责,加强健康家庭建设。开展“三控四健”(控制腌制品、控制吸烟、控制饮酒,健康心理、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活动,引导群众勤洗、早睡、合力饮食。倡导从改变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做起,树立健康理念,提高身体素质。二是由各卫生院负责,加强健康村(社区)建设。在贫困村开展“三送一查”活动。每月对所辖贫困村群众开展一次送医保政策、送医疗知识、送健康知识活动,每年对贫困人口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服务,对查出的疾病及时提出科学的治疗建议。三是由各医院负责,加强健康医院建设。以创建无烟医院,建设健康文化,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营造健康诊疗环境为主题,充分发挥医院职能作用,体现医学社会价值,全面保护和促进患者、医护人员及群众健康。

(三)实施公卫服务补短板行动,着力提升群众受益水平

一是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执法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技术服务能力。2017年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达标。力争2018年镇(办)卫生院准化建设全覆盖。加强项目培训和技术指导,定期开展督导评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项目落实规范。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进一步扩大项目种类和人群覆盖范围,完善考核和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推行精细化管理。三是以贫困人口、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结核病患者等人群为工作重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四是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乡镇卫生院his系统全覆盖,及时启动心电远程和B超远程会诊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项目管理,做到精准服务到村、到户、到人。五是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开展疾病预防咨询,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播放影像资料,发放健康教育传单,切实提高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公共卫生科牵头,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地病办、卫生监督所、各医院配合)

(四)实施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行动,着力提升精准防治水平

一是要加大结核病、乙肝、出血热、狂犬病、艾滋病、手足口病、麻疹、布鲁氏病、梅毒、流行性腮腺炎等10种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落实专病专防各项策略和措施,确保重点传染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或稳定在低流行水平。二是要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高疫苗及时接种率,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预警预报,预防和控制聚集性疫情发生。三是要集中开展针对农民工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与干预活动,实现艾滋病防治“三个全覆盖”。四是针对结核病相对高发的实际,将结核病贫困患者和耐药结核病纳入精准扶贫管理范畴,确保贫困人口结核病患者应治尽治。五是针对贫困人口犬伤后不能及时就医问题,加强宣传,强化狂犬病疫苗供应与接种工作。六是充分发挥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防治水平。(疾控中心牵头,妇计中心、地病办、卫生监督所、各医院配合)

(五)实施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行动,着力提升防治有效性

一是要实施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对高血压、Ⅱ型糖尿病、肿瘤等高危害疾病的早诊早治,基本实现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二是对贫困家庭实行签约服务,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开展定期随访、健康咨询、康复指导、慢性病管理和中医干预等服务。2018年实现享受政策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三是加强对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四是开展地方病监测调查和健康教育,加强碘缺乏病、氟中毒症、大骨节病、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病情。(疾控中心牵头,地病办、卫生监督所、各医院配合)

(六)实施妇幼保健行动,着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围绕人的生命周期,整合资源项目,实行打包式服务,链条式管理。一是将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贫困村。孕前实施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孕期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产前艾滋病梅毒检查项目、产前筛查项目和产前超声检查项目;住院分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产后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使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二是将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全覆盖,做好新筛阳性患儿治疗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整合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和“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四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妇计中心牵头,各医院配合)

(七)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着力改善群众健康生活条件

由爱卫办负责,健全供水检测监测制度,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市、镇级分别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到2018年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以上。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推动重点卫生问题的解决。加大农村改厕力度,减少农户自筹资金比例,加快工作步伐,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基本消除旱厕。深化卫生镇村创建,完善创建工作内容和标准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到2020年,创建成23个国家级卫生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的理念,把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疾病作为健康扶贫、助推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健康扶贫“一盘棋”的思想,主动担当健康扶贫疾病防控的“八大行动”任务,密切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加大预防控制工作力度。

(二)整合资金,落实经费保障。要统筹相关政策,整合项目资源,加大预算投入,加强公共卫生资金和项目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三)强化督导,落实制度保障。各单位要把健康扶贫疾病防控工作列为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督实考,严格兑现奖惩。卫计局实行全面督导和专项督导,对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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