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4 14:55:13信息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大牛地气田天然气井、集气站及配套地面产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19〕15号)文件批准,批准神木市中鸡镇、尔林兔镇共计7.6177公顷建设用地,同意将上述批准的7.6177公顷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10号令)有关规定,现将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的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大牛地气田天然气井、集气站及配套地面产能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见下表权属单位。

四、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权属单位

地类名称

面 积

(亩)

土地补偿费和

安置补助费标准

(元/亩)

中鸡镇后鸡村

有林地

2.2695

7000

合计

2.2695

15887.00

中鸡镇壕赖村

灌木林地

0.1305

7000

合计

0.1305

913.50

中鸡镇中鸡村

灌木林地

1.962

7000

天然牧草地

1.143

7000

其他草地

1.989

7000

合计

5.094

35658.00

尔林兔镇葫芦素村

天然牧草地

3.516

7000

灌木林地

7.5945

7000

其他林地

3.1875

7000

合计

14.298

100086.00

尔林兔镇依肯托拉村

灌木林地

1.425

7000

合计

1.425

9975

尔林兔镇后尔林兔村

旱地

0.003

38000

合计

0.003

114.00

尔林兔镇吧吓采当村

旱地

3.591

38000

灌木林地

10.9485

7000

天然牧草地

1.7145

7000

合计

16.254

225099.00

尔林兔镇啊包兔村

灌木林地

28.407

7000

其他林地

0.1155

7000

天然牧草地

5.9235

7000

合计

34.446

241122.00

尔林兔镇石板太村

灌木林地

2.1075

7000

合计

2.1075

14753.00

尔林兔镇袁家圪堵村

灌木林地

4.029

7000

合计

4.029

28203

尔林兔镇西葫芦素村

灌木林地

3.7605

7000

其他林地

2.004

7000

天然牧草地

6.0585

7000

合计

11.823

82761.00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三)青苗补偿费:据实补偿

五、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办法: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相关证明资料,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凡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抢栽的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作物,均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912-8305602 监督电话:0912-8305600

特此公告

神木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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