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奇
李子奇,1923年1 0月出生于神木县窟野河畔石角塔村。在他1 0岁那年,村里来了闹红的游击队,他开始接受革命的启蒙教育,担任了村儿童团团长。1936年2月,13岁的李子奇参加了刘志丹领导的红28军,同年11月入党。1938年7月,李子奇被派到延安陕甘宁边区党校青年干部训练班学习。他先后担任过盐池县抗联主任、吴旗县委副书记、安边县委书记兼警备大队政委等职。新中国成立初期,李子奇先后担任过宁夏中宁县委书记、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宁夏省)委书记兼宁夏师范学校校长、宁夏省文教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等职。1956年至1958年,李子奇被派赴前苏联莫斯科有色;台金矿业学院学习有色;台金生产工艺流程和企业管理技能。回国后任甘肃省白银公司经理、党委第一副书记兼白银市委书记。
1964年“社教”中,李子奇被定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降职三级,发配到石灰石分厂当装卸工、烧石灰,一干就是十五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李子奇获得平反。1983年3月,李子奇被任命为甘肃省委第七任书记。在他担任甘肃省委书记八年期间,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农业连续八年获得丰收,乡镇企业和城市集体经济长足发展,中部干旱地区20个县基本实现了温饱。为老、少、高寒、阴湿地区26个县实行脱贫攻坚,为定西地区水土保持、兰州南北两山绿化、景电二期、引大入秦工程、白银公司二次创业、金川公司二期工程等许多大事、实事做出了重要贡献。在陇原大地和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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