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10160844725/2026-0019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神政办发〔2026〕1号
[ 名 称 ]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6-01-21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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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神木市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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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休闲娱乐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的设立、经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营业性棋牌室是指区别于社区活动中心等非营业性棋牌室,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向公众提供棋类、牌类、麻将等娱乐活动服务的固定场所。营业性台球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台球娱乐服务的室内经营场所。

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管理遵循属地管理、行业监管、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镇街落实属地责任,文旅部门和教体部门分别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公安、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消防救援、卫健等业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加强对棋牌室、台球厅的依法监督管理。

(一)文旅部门为棋牌室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棋牌室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教体部门为台球厅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台球厅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文旅、教体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牵头组织相关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对棋牌室、台球厅规范运营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对擅自经营的棋牌室、台球厅依法予以取缔。

(二)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依法向棋牌室、台球厅核发营业执照及有关证照。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的棋牌室、台球厅予以查处。对棋牌室、台球厅经营的服务价格和食品等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安部门负责棋牌室、台球厅的治安管理,依法对棋牌室、台球厅经营场所内赌博、吸毒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查处。指导棋牌室台球厅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五)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棋牌室、台球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六)卫健部门负责督促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指导棋牌室、台球厅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依法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棋牌室、台球厅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棋牌室、台球厅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各镇政府街道负责对辖区棋牌室、台球厅开展日常监督巡查,督促棋牌室、台球厅运营主体依法依规运营,严格落实治安、消防、疾病预防、环境噪声控制、房屋建筑安全等管理制度。

各相关部门可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棋牌室、台球厅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棋牌室、台球厅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有监管责任的部门不得无故推诿。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接到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   

开办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场所位于建筑内,建筑结构安全合理;

(二)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出口数量、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配备必要的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且确保完好有效;

(四)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及相关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六)大厅、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警示标志;

(七)有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必要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建筑内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具体范围根据陕西省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规定明确的距离确定

(三)居民楼内的住宅用房、车库、临时用房、违章建筑、危房内;

(四)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设立的其他地点。

第三章  

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经营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接受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安全运营、应急处置等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不得设置赌博机,不得组织赌博、纵容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不得引诱、容留他人卖淫、嫖娼;不得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得从事非法宗教活动。

(三)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遮挡、覆盖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保持通道畅通,定期检查指示标志。

)保持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安全有序。安排专人负责场所清洁和设备维护。

)应当持证经营,实行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悬挂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照、收费价目表。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随意抬高价格或变相收费。

)变更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或歇业、终止经营的,应当依法向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或申报注销,需要报备的依法向属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备

)文旅、教体、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卫健和属地政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棋牌室、台球厅。棋牌室、台球厅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棋牌室、台球厅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对棋牌室、台球厅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和其他安全负责,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更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要求。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携带易燃性、爆炸性、有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原体进入棋牌室、台球厅。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棋牌室、台球厅内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文旅、教体、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卫健等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如实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场所负责人应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应积极配合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条逢国内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及本范围内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逢中考、高考等确需棋牌室、台球厅暂停营业的,棋牌室、台球厅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各监管部门应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对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的监督检查。

第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第十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各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棋牌室、台球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不得推诿。

第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社会公众有权对违规行为向文旅、教体、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棋牌室、台球厅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棋牌室、台球厅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各职能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予以查处。

第十棋牌室、台球厅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劳动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负有棋牌室、台球厅管理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棋牌室、台球厅,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整改,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试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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