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10160844725/2021-043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7-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神林发〔2021〕198号
[ 名 称 ] 神木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神木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时间:2021-07-23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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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神木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榆林市委、神木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和神木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制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林草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外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市外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城市外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制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市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全市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市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市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市境的初审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制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做好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制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制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制订全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森林旅游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参与制订全市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省市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中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对全市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草花卉、林草多种经营等林草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十四)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十五)严格履行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按照榆林市“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要求及我市林业总体规划,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和加快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为目标,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积极践行“碳中和”、“碳达峰”理念,探索林业发展新思路新办法,努力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神木生态造林项目一期、规模化林场、矿区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工程,全年计划完成造林15万亩。主要实施规模化林场建设工程(含退耕还林),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城市两山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沿黄土石山区生态治理工程,杨城增彩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工程,生态休闲示范点景观绿化提升项目(森林康养基地),低效防护林、经济林改造提升试验示范及推广项目,美丽园区、乡村绿化工程和臭柏资源自然保护区造林工程。

(二)抓好其他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实施两山森林公园、重点林区防火设施、森林火灾与病虫害防治及野生动物救治基础设施、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林场改造提升工程等建设工程。

(三)全面加强资源管护工作。全面加强林政执法、林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等工作。尤其是强化封山禁牧、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特别是对道路沿线、重点林区等加强督查,持续加强封山禁牧工作;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严防死守预防火灾,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依规严惩火灾肇事者。此外,认真开展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云平台建设。

(四)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继续落实精准安排林业项目建设、精准落实生态效益补偿、精准选聘贫困人口护林员三大措施,抓好林业项目建设、生态效益补偿兑现,生态护林员续聘、工资发放、考核培训以及资料档案完善等工作。全面加强派出的驻村工作队管理。

(五)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干部队伍管理。

(六)完成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0个,包括:神木市林业局(机关)、神木市林草产业发展中心、神木市林草病虫和火灾防治中心、神木市天然林保护站、神木市苗圃、神木市尔林兔林场、神木市大柳塔林场、神木市水磨河林场、神木市公草湾林场、神木市新民林场。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神木市林业局机关

2

神木市林草产业发展中心

3

神木市林草病虫和火灾防治中心

4

神木市天然林保护站

5

神木市尔林兔林场

6

神木市大柳塔林场

7

神木市水磨河林场

8

神木市公草湾林场

9

神木市新民林场

10

神木市苗圃

截止2020年底,我系统共有预算单位1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10个。林业局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9名,实际上卡10名,退休人员共5名;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287名,实际上卡313名,离退休人员共175名(离休3名,退休172名),60年代精减职工4名,遗属补助人员83名,下岗再就业人员4名,伤残补助人员3名。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系统现有车辆26辆,其中执法执勤车2辆,消防水罐车4辆,生产工具用车5辆,森林消防灭火车2辆,森林消防、封山禁牧工具车11辆。其他车辆2辆(森林消防指挥车)。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7.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5058万元,详见公开附件2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表.

六、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预算总收入5961.2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1.21万元,总支出5961.21万元。

2020年市林业局预算总收入6733.9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33.96万元,总支出6733.96万元。

2021年比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减少772.75万元,减少11.47%。主要原因:1、原神木市林木种苗站、原神木市草原站和原神木市林业工作站合并为神木市林草产业发展中心,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办理合并及撤销手续,2021年部门预算并未预算原神木市草原站及原神木市林业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2、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暂未列入本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596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2.17万元(公用经费347.28万元,人员经费3444.89万元),项目支出2169.04万元,较2020年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772.75万元,减少11.47%。主要原因:1、原神木市林木种苗站、原神木市草原站和原神木市林业工作站合并为神木市林草产业发展中心,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办理合并及撤销手续,2021年部门预算暂未预算原神木市草原站及原神木市林业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2、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暂未列入本年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5961.21万元,较2020年减少772.75万元,减少11.47%。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度林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2)

其中:

(1)行政运行(2130201)207.04万元,较上年减少7.1%,原因:今年减少一人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202)1297.79万元,较上年减少6.01%,原因: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3)森林资源培育(2130205)1764.42万元,较上年减少12.59%,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4)技术推广与转化(2130206)914.44万元,较上年减少9.85%,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5)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374.25万元,主要是两山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经费。

(6)动植物保护(2130211)592万元,较上年增加58.34%,原因:机构改革,原神木市臭柏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站并入神木市天然林保护站,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30234)811.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07%,原因:正常工资晋升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森林消防大队工作经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林业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5961.2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361.46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25%,原因:原神木市林木种苗站、原神木市草原站和原神木市林业工作站合并为神木市林草产业发展中心,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办理合并及撤销手续,2021年部门预算并未预算原神木市草原站及原神木市林业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1799.55万元,较上年增加52.15%,原因:部分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用商品服务支出中预算及新增加预算单位公用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8%,原因: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暂未列入本年预算。

债务还本利息及费用支出238.55万元,用于偿还2021年中德财政合作榆林长城沿线沙地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神木沙地治理项目贷款及2019年、2020年利息承诺及转贷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1年林业系统计划安排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47万元,2020年25.49万元,相比增加36.08万元,增加141.1%。其中:出国费0万元,和上年比较无变化。2021年预计无公费用出国行为发生;公务接待费4.47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0.44%,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增加171.4%,原因主要是下属单位部分车辆以前年度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无车辆购置预算支出。

2021年会议费无预算支出,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2021年培训费无预算支出,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林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49万元,比2020年减少5.1万元,减少7.5%。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暂未列入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1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5.85万元,分别是五场一圃采购育苗用各类苗木、育苗用各规格营养钵,林草产业发展中心采购飞播用各类树种等。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0万元,为采购义务植树线上平台服务。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编报口径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神木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神木市林业局2021年项目(政策)目标绩效申报表.pdf

神木市林业局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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