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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神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平台,统筹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聚焦热点,关注民生,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73条,其中政府机构职能62条,政府文件81条,人事信息137条,财政信息181条,重要会议12条,通知公告107条,开设专题专栏6个,公开政府公报4期,网民日均访问量400余次,全年访问量约14万次。

收到市人大建议106件,建议件已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收到政协提案140件,提案件已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二是逐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依据《神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神木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归档等工作。严格按照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并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文件整理归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全力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监管工作,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等举措,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实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政府门户网站共设有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走进神木、专题专栏六大板块,并有专职人员负责上传更新信息等工作。二是逐步完善政务新媒体建设,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今年,我市积极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统计各类新媒体账号的开设及运维情况,认真排查梳理各类新媒体运维中存在的问题。各镇街、各单位开设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共119个,其中正常运行56个,申请注销关停63个。根据工作要求,每季度抽查一次,生成问题报告,并要求存在问题的新媒体单位进行全面整改。三是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平台无缝对接,凡是在神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的各类信息,群众均可通过“神木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根据实际需求点击查询或浏览政府相关信息,轻松享受微信和手机客户端二维码扫描服务。四是《政府公报》编印工作有序进行。为更好地传达政令、指导工作,我市按季度、保质量编发《神木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并向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及市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查阅点发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管理。由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指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并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二是做好每季度第三方机构测评和反馈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4

31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4

+173

119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5

+44

17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6

3

1014

行政强制

3

0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37

26223.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7

0

2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2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6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7

0

2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覆盖范围不够全面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四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栏目特点,将政府公开信息准确、有序地归类,提高群众对各类政策文件的感知度和查阅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