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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五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神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一网双微”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公开司法行政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多渠道做好政务信息“五公开”。

(一)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通过“一网双微”平台发布政务信息270余条,其中发布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54条。一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主动回复神木市司法行政网在线咨询信息,全面公开关于法律援助申请目录细则内容。二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公开司法行政工作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计划;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局财政预决算说明和三公经费说明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发布《2020年度神木市司法局预算说明》、《2020年度神木市司法局决算说明》,公开发布法治宣传经费使用情况。三是全面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律师开展公益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年度律师办理各类案件数、年度法律援助案件数、年度办理公证案件数、年度审核规范性文件数、年度人民调解案件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等情况相关工作进展信息。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公开。目前司法行政15项权责清单,全年累计完成审批和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执业核准申报0件,全年无行政处罚事项。二是继续公开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信息。利用“一网双微”平台全面公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等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神木市法律服务机构信息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三是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85条,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宣传、法规文件、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重点业务工作推进,包含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发展规划、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脱贫攻坚、公共服务、财政预决算说明和三公经费说明等多个方面。

(二)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2020年,我局主要通过神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双微”、局机关LED大屏等媒体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项

0项

0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办公及普法宣传自行采购项目等

32

292.32万元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情况

2020年受理件数为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

2020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自觉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股室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服务事项公开较少;三是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均衡,个别股室信息公开较少;四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2021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全民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继续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全面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公开效率。三是注重实效,进一步补充工作短板。全面及时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查漏补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继续加大对公众需求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五是利用载体,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我局“一网双微”平台作用,广泛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利用LED大屏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滚动播放,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涉及个人隐私问题部分的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