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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神木市政府门户网站、神木市司法行政网站上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神木市司法局联系。(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大楼西9楼,电话:0912-8332042,邮箱:269352846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神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头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多渠道做好政务“五公开”。

(一)突出实效,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通过神木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发布扫黑除恶相关政策解读16条,一是加强对群众关切回应。积极回复神木市司法行政网在线咨询信息,公开关于法律援助申请目录细则。二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局机构职能和各股科室业务职责及人员组成;公开20个镇街司法所人员构成;公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矛调中心、148法律服务职能和人员组成;公开司法行政工作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全市法治工作开展计划;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本局应急预案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局财政预决算说明和三公经费说明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发布《2019年度神木市司法局预算说明》、《2019年度神木市司法局决算说明》,公开发布法治宣传采购事项价格及结果。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律师开展公益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年度法律援助案件数、年度人民调解案件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等情况相关工作进展信息。四是加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自查力度。经常性自查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维护情况,解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出现的漏洞,2019年及时修复局网站3次,修复微信公众号2次,修复微博漏洞2次。

(二)对接需求,提升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公开。司法行政19项权责清单,全年累计完成审批和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执业核准申报19件,全年无行政处罚事项。二是全面公开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信息。在神木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等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神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三是优化法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了公证、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4+X“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完善了办事指南,进一步做好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三)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和利用。通过市政府网站、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机构职能、各股科室业务工作职责、下属事业单位职能、法律服务机构简介及人员组成情况等。2019年我局网站发布司法行政各类新闻动态信息53条,其中扫黑除恶信息16条,局今日头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司法行政各类新闻动态信息159条,通过局司法行政网定期发布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工作进展情况,神木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开神木法律服务机构12个,其中,法律援助中心1个、公证处1个、律师事务所3个、人民调解机构5个,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个。公开司法行政权责清单19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确认权力4项、行政审批权6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3条,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宣传、法规文件、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重点业务工作推进、包含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发展规划、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应急管理、脱贫攻坚、公共服务、财政预决算说明和三公经费说明等多个方面。

(二)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2019年,我局主要通过神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神木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局机关LED大屏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来共收到网上在线咨询3条,2条法律维权,1条法治宣传建议。我局分别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情况

2019年受理件数为0件,历年来受理件数3件,均通过网站回复。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

2019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自觉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股室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服务事项公开较少;三是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均衡,个别股室信息公开较少;四是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2020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二是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有效提升我局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公开工作的自查。局综合办公室牵头及时整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正对性和时效性。四是根据机构改革需要,做好政府法制业务公开事项的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目录,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加大对公众需求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今日头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神木市司法局

2020年1月8日


附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212

规范性文件

0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项

0项

0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附表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附表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0

3 

12

 0

 0

 0

 3

 3

 1

0 

 0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