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等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度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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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36 | 增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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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0 | 减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245.8705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0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决策、规定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本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其他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
3.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今后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并编入信息公开目录。二是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
2.拓展公开形式。一是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要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尽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要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神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