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3月19日,市长封杰主持召开了2018年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集体学习《戴征社李春临同志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市长封杰领学了戴征社李春临同志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指出,戴征社李春临同志的讲话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要求,对榆林市加快“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工作举措。讲话对于神木全面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打造诚信、开放、公平、包容、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戴征社李春临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提高工作站位,围绕促进就业创业、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有效投资、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切实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全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投资兴业环境。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加强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神木“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二、研究市政府办提交的《关于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提案》、《关于神木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市长碰头会议制度的提案》、《关于神木市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提案》、《关于神木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工作规则(试行)的提案》、《关于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筹备方案的提案》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二)原则通过《神木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市长碰头会议制度》和《神木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工作规则(试行)》,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
(三)原则通过《神木市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原则同意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筹备方案,由市政府办负责筹备组织好会议。
三、研究市财政局提交的《神木市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神木市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
四、研究市财政局提交的《关于神木市2017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年终考核结果汇报的提案》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2017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年终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予以兑现奖罚,考核结果以市政府文件在市政府全体(扩大)会上印发。
会议强调,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继续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围绕规范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业绩分类考核制度,市国资办要加紧出台相关改革方案。
五、研究市人社局提交的《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提案》、《关于调整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标准的提案》、《关于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工作津贴的提案》、《关于调整畜牧系统工作人员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提案》、《关于森林防火办工作人员享受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提案》和《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享受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提案》
会议确定:
(一)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9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对神木市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进行调整。对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派出所中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以及公安局机关、森警派出所原享受该补贴的非警察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加班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10元。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二)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0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对神木市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对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派出所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以及公安机关、森警派出所原享受该津贴的非警察人员,从2016年7月1日起执勤岗位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津贴每人每天5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天40元。执行一类津贴标准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执勤总人数的40%。每月发放天数不超过法定工作日22天。
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执勤时,执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40元。每月发放天数不超过法定工作日22天。承担综合性、监督性和行政决策辅助职能的人民警察执行执勤任务时,执行相应机构层级的二类津贴标准。
(三)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2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神木市政法委机关、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工作津贴。对在政法委机关和司法局机关中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从2017年1月起工作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工作津贴列入工资统一按月发放。调离和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次月起停发其工作津贴。政法委相关人员不再重复享受原警衔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
(四)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9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调整畜牧系统工作人员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对神木市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享受二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享受对象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站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考取畜牧兽医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发放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津贴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进行总量审核。由市畜牧局与所属单位负责,根据工作人员所属岗位的工作量大小、危害身体健康程度及防护难易等情况制定相应实施办法,负责发放。
(五)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神木市森林防火办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对在神木市专职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人员享受二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原则同意《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享受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提案》,对专职从事有毒有害从事动植物保护的工作人员(现有8人)享受三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上述两项津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进行总量审核。由市林业局与所属单位负责根据工作人员所属岗位的工作量大小、危害身体健康程度及防护难易等情况制定相应实施办法,负责发放。发放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六、研究市公安局提交的《关于神木市公安局更换执法执勤车辆并申请更换经费的提案》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神木市公安局更换执法执勤车辆并申请更换经费的提案。更换广汽传祺GS8-2017款2.0T四驱豪华智联版越野车7辆,每辆厂商指导价19.98万元,共140万元;更换一汽大众速腾1.6L手动舒适型轿车6辆,每辆厂商指导价12.88万元,共77.3万元;每辆车安装警灯喷绘执法执勤车辆标识0.9万元,13辆车共11.7万元。上述费用总计229万元,列入市财政预算。
七、研究市水务集团提交的《关于神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的提案》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神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要严格按照专业所需控制人员数量,严格按照相关招聘程序组织实施。招聘方案由市人社局负责批复,招聘公告经市人社局和市法制办把关后,以市水务集团名义发布。
八、会议还研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出席:高景林 孙 彬 秦小军 贺若玉 李小伟
高林忠 刘光秀 贺和平
邀请:刘志明 白枝堂 曹玉山 王瑞林 折 军
杨 鹏
列席:艾 国 高增刚 贺秋育 刘小平 徐生玮
李治佳 贺亚平 杨三建 王 瑜 尚海军
刘智荣 刘会高 王永增 徐生琦 王 振
李忠智 冯东麟 王光增 李 通 张 波
贺 华 刘朝军 白志云 薛志伟 贺文智
刘略平 杨光亮 马 宁 杨鹏飞 刘玉峰
朱绪华 朱 峰 沈 峰 贾建军 李庆祝
乔文明 王志强 郑增荣 黄宝明 徐生特
方尚鹏 项国玮 田文波 高四小 王晓虎
李艳萍 王志军 郭文军 白映飞 杨 健
焦建国 丁 廷 徐海洋 郑 平 郄仁珍
赵和平 刘海利 乔德勤 韩 军 李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