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试验区,石峁遗址管理处:
《神木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神木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神木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按照《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68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9号)精神,我市被确定为全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县。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服务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补短板、促发展、助增收、提服务、强管养、重示范、夯基础、保安全为重点,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优化路网结构,完善管理体制,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服务品质,打造“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神木样板,为“推进‘一三六’、建设新神木”,推动“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建设,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推动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自然和谐、绿色发展,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特征和需求差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三、工作目标
改革试点目标:到2023年,农村公路实现村村互联、村组相通,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外通内联、绿色环保、均等发展的农村公路网络;全面推行“路长制”,新建信息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平台,基本建成功能完备、智能高效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坚持“县乡道县管、村道乡村管”原则,基本建立“分级负责、各方支持、多方监督、严格考核”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积极争取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资金,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探索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形成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体系;试点成效明显,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典型带动作用大,推广价值高;积极争取,努力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
远期发展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优质化,“美丽农村路”广泛覆盖,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显著增强,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权责,健全长效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
明确责任,确保履职尽责。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养护管理机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明确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责,指导监督镇(街)、村组履职尽责。
落实职能部门职责,全面协调推进。市发改科技局统筹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进度;市财政局要及时落实财政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监管;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监督指导,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指导,协调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及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及时办理农村公路用地审批手续;市农业农村局围绕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配合做好示范创建;市扶贫办协助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精准脱贫”建设及示范创建;市供销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邮政部门指导农村邮政、快递业务进农村顺利开展;市农村道路养护中心具体负责县道、乡道的养护管理,并督促指导各镇(街)抓好村道的养管工作。
发挥镇(街)村两级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各镇(街)配合做好县道、乡道的养护管理,负责做好村道养护管理工作;健全镇级农村公路管理所,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实施村道养护管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通过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益岗位等方式,为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
全面推行“路长制”,健全长效机制。推行“总路长+三级路长,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到人;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实现农村公路路长全覆盖;成立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担任总路长,分管副市长任市级路长,各镇(街)镇长(主任)担任乡级路长,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级路长;各镇(街)、村民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组织领导。
(二)加大投入,完善支持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
保障日常养护资金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市财政足额保障;按照县、乡、村道每年分别不低于16000元/公里、8000元/公里、5000元/公里标准安排日常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逐年递增不少于5%。
加大养护工程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市财政足额预算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并逐年递增;对农村公路水毁应急抢险资金按前三年实际产生平均额,进行切块预算;农村公路路损赔补偿款按照收支两条线,及时足额返还公路养护单位;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车购税、成品油税费改革等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等。
拓宽养护项目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公路大中修与出让资源开发权、公路冠名权等其他经营性项目捆绑开发;适当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建养一体化”模式进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挥大型企业管理、技术和设备集团化优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探索在新建成的干线公路中实行公司化养护或整合养护力量成立专业养护公司,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模式。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的原则,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加强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公共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不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智慧发展,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体系。
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建设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要素管理数字化、业务管理智能化。一是推行“智慧道工”,既要实时监管道工出勤情况,又要显示道工养护作业轨迹。二是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全面应用手机APP,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重要桥隧设置安全监控感应设施,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统计监测体系和综合数据平台,完善“一路一档、一桥一档”数据库,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绩效管理和考核评估,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效能和水平。三是加快实现路产保护监管信息化,推行市级统一执法、镇(街)协助执法模式,建立市有路产保护员、镇(街)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保护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路产保护管理水平。
(四)示范引领,创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体系。
以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认真总结和提炼“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的经验做法,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国试点周期内(2021年至2023年)积极申报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市(县)。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榆林市级示范镇、示范路创建活动,每年至少创建示范镇2个,每个镇(街)每年创建示范路不少于10公里,市农村道路养护中心每年创建示范路不少于100公里。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试点周期内坚持绿色安全理念,按照“一路一特色、一路一主题、一路一风景”的要求,每个镇(街)至少打造1条“美丽农村路”,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市交通局将“美好农村路”创建按项目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每年打造2条“美好农村路”,使农村公路与自然环境、旅游开发融合发展。到 2023年底,争取建成“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12个示范镇、约600公里示范路,各镇(街)都有“美丽农村路”。
(五)强化监管,构建奖罚分明的考核体系。
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各镇(街)、部门、单位的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增量补贴;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效应。市交通局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农村公路养护督导评估,形成“月调度通报、季检查评比、半年小结分析、年底总结报告”的督导考评工作机制,对管理养护良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管理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养护经费,核减养护里程等。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2021年,完善试点改革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加强宣传引导,健全管理养护体系、资金保障体系、考核体系及配套政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全面推行“路长制”,实现路长全覆盖,建成“智慧道工”信息化管理系统。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达100%。启动“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
(二)全面实施,深入推进。2022年,建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平台,完善信息化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效果明显。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总结推广,提档升级。2023年,全市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全面完善,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经验突出,创成“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全面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并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推广,高质量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科技、财政、农业农村、交通、自然资源、林业、扶贫、供销、邮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实施、协调联络和督促指导。
(二)保障试点资金。市财政局对改革周期内所需资金足额保证,并统筹安排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全国试点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部门要紧紧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开展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积极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全面督导检查。各镇(街)、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围绕试点主题,落实责任、创新工作、全力配合,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