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神政办发 / 正文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2017“十一”黄金周暨沿黄旅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神木市2017“十一”黄金周暨沿黄旅游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神木市2017“十一”黄金周暨沿黄旅游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促进我市沿黄旅游加快发展,充分满足游客的旅游服务需求,有效保障游客的旅游安全,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工作有序、安全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围绕“安全、有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倡导健康、文明、环保旅游,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让群众满意,让游客放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国庆假期我市旅游市场管理,市政府成立“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小组,组长由汪洋副市长担任,旅游局局长雷杰祥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政府办、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价局、市场管理局、安监局、住建局、卫计局、文广局、文旅集团、高家堡镇、马镇镇、贺家川镇、万镇镇等镇(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假日旅游接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雷杰祥同志兼任。

  三、职责分工

  政府办:负责全市“十一”黄金周沿黄旅游接待工作的总体协调。

  旅游局:负责审查各景区(点)假期旅游工作方案及各成员单位安全应急预案;督查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环境和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旅游组织接待、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沿黄线旅游标识和沿黄线旅游志愿服务点标牌,制作沿黄旅游指南;组织实施沿黄线旅游讲解工作;负责假期全市旅游信息上报、旅游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游客投诉工作;总结上报假期旅游工作。

  公安局:负责假期各景区(点)及各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治安工作。在高家堡镇、马镇镇、葛富村、西津寺、黄河浮桥、天台山、凤凰山设立值班点,抽调干警做好执勤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住建局:负责做好假期城区环境卫生、街道秩序的整治和美化、亮化工作;负责沿黄路神府交界处和神佳交界处的美化工作。

  安监局: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交通局:负责制定假期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客运站、车辆等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和各景区的交通安全工作;联合沿黄各镇(办)做好黄河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

  交警大队:负责制定假期旅游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做好景区道路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乱停乱放;在高家堡镇、马镇村、葛富村、西津寺、黄河浮桥、天台山、凤凰山、曼乔庄园、万镇村、贺家川村和沿黄各驿站设立值班点,抽调干警做好执勤工作,加大沿黄线交通秩序巡查力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卫计局:负责搞好假期各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在高家堡镇、马镇村、天台山驿站、凤凰山驿站设立医疗服务点,组织好医疗救护队。

  市场管理局:负责监管假期各景区、景点和游客聚集区的旅游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游客以及无证经营、强拉强卖等行为。负责制定假期旅游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等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假期各景区(点)游乐、交通设施质量安全性能的监督检查管理。

  物价局:负责做好假期各景区(点)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违规收费严肃处理。

  文旅集团:组织实施地方旅游商品销售。

  马镇镇、万镇镇、贺家川镇、高家堡镇:负责做好辖区内交通沿线、景区(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沿黄各镇要在镇区、景区(点)配备志愿者服务点、餐饮服务点、旅游特产售卖点、旅游厕所并加装醒目的标识标牌;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在景区内加强安保力量,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游客安全;加强假期值班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镇(办)、部门和单位要扎实做好假日前准备工作和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假日旅游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于9月27日下午4时前报政府办和旅游局,各成员单位、各景区主要负责人和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不关机,确保各项工作衔接畅通。

  (二)强化安全保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办)、部门和单位要细致摸排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坚决执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十一”黄金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天17:00前向政府办报告当日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各景区要在每天下午17:00前向旅游局报告当日游客接待人数、收入情况。对因玩忽职守、延误上报时间,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创新旅游宣传,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十一”黄金周旅游旺季特点,提前谋划,提早介入,创新宣传营销工作,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推广我市旅游景区景点,营造舒适的旅游度假氛围。要全面规范旅行社、景区、饭店等涉旅企业经营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吃、住、行、游、购、娱各方面服务接待工作,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及时沟通信息,对突发情况,要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疏导疏散,确保旅游景点、线路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