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神政办发 / 正文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因人事变动,现对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贺若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生琦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高增刚    市政府办主任

          刘在良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治佳    市审计局局长

          刘小平    市财政局局长

          郭勤飞    市民政局局长

          李忠智    市住建局局长

          王  振    市交通局局长

          冯东麟    市农业局局长

          李玉亭    市林业局局长

          王光增    市水务局局长

          李建军    市文广局局长

          李子录    市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王永增    市司法局局长

          杨三建    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  平    市国土局副局长

          郭世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镇(办)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徐生琦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总结验收等工作,同时设立登记发证工作组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各工作组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一、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政府办:负责做好依法行政等工作,促进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国土局:负责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及土地确权等具体工作,指导各镇(办)开展登记发证工作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市监察局:负责做好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

  (四)市审计局: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审查和结果上报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各类经费、专项资金的筹措工作。

  (六)市民政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名称、农村集体主体资格审核及村界确认工作。

  (七)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建规划及建房许可的审查工作。

  (八)市交通局:负责国有公路界线确认及纠纷处理工作。

  (九)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资料,配合做好农用地界线确认及纠纷处理工作。

  (十)市林业局: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权发权相关资料、林地界线确认及林地纠纷处理工作。

  (十一)市水务局:负责审核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湖泊、水库所有权的主体,河流水域界线确认及纠纷处理工作。

  (十二)市文广局:负责做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十三)市公安局、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维稳工作。

  (十四)市司法局:负责协同市政府办、国土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信访局等部门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十五)各镇(办):负责组织登记发证工作的具体落实和矛盾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二、登记发证工作组

  组    长:王  平

  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成员单位:各镇(办)

  主要职责:

  (一)聘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做好地籍调查工作;

  (二)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资料的审查和登记发证工作;

  (三)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业务指导。

  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

  组    长:王永增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国土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信访局、各镇(办)

  主要职责:

  (一)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做好信访稳定和有关信访问题处置工作。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