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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区气态特征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30 10:17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区气态特征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区气态特征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柠条塔工业园区气态特征污染物排放量,推进绿色园区、美丽园区建设,根据中省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和陕西省环科院编制的《柠条塔工业园区气态特征污染物治理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多方参与、项目联动”的原则,持续改善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扎实开展柠条塔工业园区气态特征污染物治理,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

二、总体目标

2019年10月前,柠条塔工业园区内所有涉及污染治理企业及园区环卫基础设施颗粒物排放量在现状基础上实现减排90%,H2S、NH3、BaP、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在现状基础上减排55-60%的目标。

三、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1.粉尘治理。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原料、产品储存场所以及主要产尘点进行密闭改造,建设全封闭储棚和除尘设施(各企业封闭储棚建设面积摸底表见附件1)。对园区道路进行绿化和定期洒水;在各入园路口设置24小时检查点,严格禁止超载车辆、无篷布覆盖车辆入园。

2.工业废水处理。新建工业废水处理厂,集中对园区内各兰炭企业剩余氨水和其他工业废水进行处理。

3.无组织气体治理。对现有兰炭生产工艺进行熄焦方式改造、炉体密封、装煤系统升级、中间槽、氨水循环池、沉渣池密闭处理,对焦油储罐呼吸废气收集以及装车方式进行改造,最大程度减少各企业无组织排放。

(二)实施主体和方式

1.粉尘治理。

封闭储棚和除尘设施建设采用管委会统一委托设计、企业自主建设、政府资金补助的方式实施。由管委会组织有关技术单位核定各企业封闭煤棚建设面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业设计,企业按照设计要求自行建设和整改,并接受监管,完成后申请验收,管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给予补助。补助政策为:20181130日前完成的企业,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2019630日前完成的企业,按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2019930日前完成的企业,按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20191031日前还没有完成的企业,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以专项资金拨付柠条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负责补助给各企业。

园区道路绿化、车辆抛洒、道路扬尘治理工程及管理等工作由管委会负责,由园区环卫部门对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并与交警大队、环保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在各入园路口设置24小时检查点,严格禁止超载车辆、无篷布覆盖车辆入园,资金纳入市政府财政预算。

2.工业废水处理。

柠条塔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采用PPP模式,技术由南京大学环保创新中心保障,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由江苏海赢集团有限公司与神木市金控集团新成立的公司负责,根据项目情况约定服务年限,期满后免费移交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再生水回用及管网工程等配套辅助设施由管委会负责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3.无组织气体治理。

该项目以各企业为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无组织气体治理方案并实施,加大各兰炭和焦油渣综合利用企业无组织气体治理整改(内容见附件2)。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三)实施计划

1.粉尘治理。

2018年7月31日前,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确定设计单位。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确定各企业建设方案和投资预算。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粉尘治理项目由企业自主实施,逐步完成。

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完成一户、验收一户、补贴一户”的办法逐步对各项目进行验收,并落实补助资金。

2.工业废水处理。

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技术调研,根据技术单位试验装置运行情况确定实施方案。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项目实施方开展前期工作。

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实施方进行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实现项目试运行。

3.无组织气体治理。

2018年7月31日前,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发通知给有关企业,企业制定无组织气体治理方案。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兰炭和焦油渣综合利用企业无组织废气治理实施完成。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区气态特征污染物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8.47亿元,各项目概算及主要依据如下:

(一)粉尘治理项目。根据企业提供的原煤、产品和主要产尘环节占地面积(见附件1)乘以储棚市场价格(400元/m2占地)计算,投资约65203万元(见附件3),资金由企业自筹和政府补助解决。园区内所有企业封闭储棚建设面积核定、设计费用按照300万元概算,重点道路绿化及道路扬尘、车辆抛洒治理及相关工作经费概算2000万元,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按照神木市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资金由市政府全额预算。

(二)工业废水处理项目。项目概算投资额约为15000万元,采用PPP模式,资金由江苏海赢集团和神木金控集团筹措。

(三)无组织气体治理项目。项目由各兰炭和焦油渣综合利用企业自主实施,初步概算投资2240万元,资金由各企业自筹解决。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环保的副市长和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政府办、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能源局、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交通局、物价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金控集团等部分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柠条塔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明确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六、责任分工

(一)政府办:负责全面统筹指导协调工作。

(二)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工程设计、督促企业实施、组织验收、落实补助资金;负责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环保整改工作;联合交通、交警、环保、公安等部门严格禁止超载车辆、无篷布覆盖车辆入园,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及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政策指导,争取中省相关资金支持。

(四)财政局:负责政府专项资金预算、保障、审核、拨付工作。

(五)环保局:负责环境治理工作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指导,对完成后的环境效益进行检测、分析和效果评估。

(六)安监局:负责工程措施安全技术指导和审核。

(七)能源局:负责煤矿、煤炭洗选等所辖企业的工作推进。

(八)物价局:负责审核项目收费价格。

(九)兰炭产业服务中心:负责兰炭及涉兰企业有关政策指导和技术指导。

(十)交通局:负责车辆管理,严格禁止超载车辆、无篷布覆盖车辆入园。

(十一)公安局:负责车辆管理,严格禁止超载车辆、无篷布覆盖车辆入园,负责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十二)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指导及审计监督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柠条塔工业园区气态特征污染物治理工作对我市园区环境质量改善示范效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严格制度,保证质量。环保局、柠条塔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治理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市财政局制定补助资金申报、核查、监管、结算审计制度,确保治理工作有效实施。

(三)加强监管,强化考核。加强环保督查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职责。市环保局对治理前后园区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通报。对工作部署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责。

(四)加强宣传,注重引导。通过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领带动全市范围内的污染物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民的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1.各企业封闭储棚建设面积摸底表.doc

   2.兰炭和焦油渣综合利用企业无组织气体治理整改内容一览表.doc

   3.各企业新建煤棚、焦棚投资概算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