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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17 17:19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汛期已经来临,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防治责任。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克服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灾就是防汛,防汛就是防灾”的思想,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制度,切实加强对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灾抗灾救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深入防灾抗灾一线,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二、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深入基层、现场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值班电话、传真必须保持畅通、快速接听,确保有关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处理;注意收看天气预报和相关网络信息,一旦预报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或地方性重大雨情,要立即把信息传达到相关的村(组)及监测员,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受恶劣天气和强降雨的影响,近期极易发生突发地质灾害。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对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大巡查力度,监测员每周至少巡查三次,在降雨期间每天巡查不得少于三次,做好监测记录。对群测群防点外的隐患点,特别是居民集中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重要矿山建设区、采场、排土场、尾矿库、采空区,河道两侧的山体或岩土体、不合理切坡失稳坡体等潜在危险区域,要安排专人加强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和安全防范,提前做好应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严防有人员伤亡的灾害发生。

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责任落实、监测规范、信息畅通、措施到位、应急有效”五项要求,搞好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确保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经费到位,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一旦发生灾情,应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加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