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神政办发 / 正文

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神木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神木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神木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与毛乌素沙漠过渡地带,同时又处于神府东胜煤田腹地,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根据2017年群测群防数据动态更新结果: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27处,除锦界、大保当、尔林兔三镇地质灾害不发育外,其他18个镇(办)均有地质灾害点。按灾害类型划分,崩塌159处、滑坡41处、地面塌陷27处;按险情划分,中型17处,小型210处;共潜在威胁1148户4193人、7153间房、2982亩耕地、54.36km公路。

  2016年我县治理高危地质灾害11处,治理突发性地质灾害50余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70次,参加演练人员3500人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4000多人次。

  二、2017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6年地质灾害灾险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2017年全县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2017年全县总降水量偏多,地质灾害隐患有上升趋势,主要集中在融化期间(2—3月)、主汛期(6—8月)和秋雨季节(9—10月)三个时间段。按灾害类型分,南部黄土梁峁区多发生黄土崩塌、滑坡,东部沿黄地带及土石丘陵区多发生滑坡、泥石流,北部矿区多发生由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以及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治区域。一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马镇—高家堡高易发区,西沟—孙家岔高易发区,大柳塔高易发区,总面积14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9.0%,区内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03处;二是矿区、学校、公路两侧和河道两岸。

  (二)重点防治镇(办)。依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和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大柳塔试验区、孙家岔镇、店塔镇、神木镇、西沟办事处、马镇镇、沙峁镇、万镇镇、高家堡镇、永兴办事处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镇(办),大柳塔试验区、孙家岔镇、永兴办事处、西沟办事处重点防治矿山地质灾害,店塔镇、神木镇、马镇镇、沙峁镇、万镇镇、高家堡镇重点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重要防治段。南部黄河及窟野河一带重点防治区,秃尾河沿线一带重点防治区,孙家岔—神木一带重点防治区,大柳塔北部一带重点防治区。主要路段有204省道、301省道、各县级公路、南部沿河通村公路、矿区内公路。

  (四)重要防范期。一是汛期,我县主汛期是7、8、9三个月份;二是冻融期,1、2、3、4四个月份。

  (五)重要防治点。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特征与趋势预测评价,神木县重点防治的点有41处(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是坚决防止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任务有:

  (一)全力做好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做好主汛期和冻融期等地质灾害易发期、高发期的防范工作;加大隐患点排查巡查力度,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对已在册的和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落实各级责任人、监测人,及时更新隐患台账,落实“两卡”发放,全面落实防治责任。

  (二)全面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县矿管办、县气象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全面构建“三位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和预警预报会商与预警联动机制建设,根据气象预警预报情况,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发布给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各级责任人和监测人。

  (三)积极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加大工程治理和移民搬迁力度,根据“十三五”规划,合理制定年度高危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按照《2016-2018年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搬迁规划》,努力推进搬迁避让工作;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各部门要将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大对监测人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继续加强对行政责任人应急处置、应急指挥决策能力以及应急人员自身防护、科学施救等方面的专题培训。今年,要对基层地质灾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培训,同时,矿管办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重要节日,各镇(办)利用集市、庙会等场合,加大力度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大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确保如期完成培训任务。

  (五)着力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完成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理顺职责分工,健全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顺利完成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70次演练任务,提升各级各部门应急联动能力,提高受威胁群众防灾减灾和临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各镇(办)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镇(办)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对各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矿管办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水务、气象、交通、电力、住建、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落实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积极支持县矿管办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及受威胁居民搬迁避让工作。

  1.搬迁治理

  对于灾害规模较小,威胁少数村民,治理费用多的灾害点实行搬迁避让措施,对活动迹象比较明显,具有一定危害性的灾害点处的村民实行近期搬迁处理,按照《2017—2018年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搬迁规划》,本年度将如期进行。

  2.工程治理

  计划本年内工程治理13处,治理费用885万元。各点治理费见下表:

序号

镇(办)

工程治理项目

概预算(万元)

1

花石崖

镇政府锅炉房、变电所后山

45

2

高家堡

喇嘛河

20

3

神木镇

石条沟张文广房屋后山

130

4

疙瘩沟教堂房后山坡

30

5

东山东侧清危

50

6

燕合峁北渠

40

7

万佛洞清危

50

8

店  塔

杨森等五户居民房后山

80

9

马  镇

30

10

乔岔滩

乔岔滩

50

11

太和寨

九五会组(华电村)

30

12

栏杆堡

神隐村

50

13

庙梁村

40

14

搬迁

90

15

其  他

150

合计

885

  3.突发地质灾害储备金300万元。

  (三)强化监测责任,做好应急值守。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职守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险情、应急处置等情况在第一时间如实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体系,严格落实三级责任人和监测人,及时发放“两卡”;加大地质灾害巡排查力度,建立全年定期排查巡查,特别是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汛期和冻融期)和重点防治地段的监测和防范,做到汛期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高发区、易发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汛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后复查和总结相结合,准确掌握区内地质灾害发展情况,主动避灾抗灾;要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并及时上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矿管、交通、气象、水务等地质灾害防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发生中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神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和职责,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相关工作。

  附件:神木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