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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神木市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提升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数据质量,准确掌握和了解我市居民生活状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现就做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市县住户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统字〔2016〕18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居民收入和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92号)精神,我市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神木调查队(以下称神木国调队)牵头,市统计局督促实施。

  二、调查范围

  由国家统计局及陕西调查总队依照抽样原理和相关方案,统一抽选调查村(居)委及其调查小区和调查户。我市将抽7个城镇居委会、3个城镇村委会、5个镇办村委会,共计15个调查点。

  三、工作要求

  神木国调队是中央驻神机构,各镇(办)人民政府及村(居)委和调查户,必须服从领导,听取指挥,积极配合。

  (一)将此项工作列入常规工作,落实统计工作站和相关人员承担配合任务。

  (二)督促村(居)委人员和辅助调查员(由神木国调队选用)履行配合义务;督促调查户准确、及时记好账,记实账,应记都记,包括电子记账及时上传和联络;协调调查相关事宜,特别要协调拒访户、应付户;及时掌握影响居民收入及其调查的相关事宜,向神木国调队做好汇报交流。

  (三)积极支持调查创新。将惠农、惠民等民生政策的兑现文件、简报等行政记录,记实抄报神木国调队,以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做好调查工作;积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基本情况、人口流动情况、扶贫情况、地图等;积极支持电子调查、规范调查、依法调查、依法保密等事宜,努力促进调查能力的提高、调查渠道的畅通;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简报、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

  四、样本轮换

  目前神木国调队正在积极进行居民收入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任务大,时间紧,程序多。主要有:核实抽样框(已完成)、落实调查村(社区)和调查村(社区)摸底、落实调查小区和调查小区摸底、落实调查户和开展调查等环节。各镇(办)和相关村(居)委,在积极履行配合要求的基础上,要求被抽中调查点所在镇办(含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提供行政地图、常住居民名录册、贫困人口等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应用;派遣熟悉村(社区)情况的乡村干部,全程协助神木国调队工作。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