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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神木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神木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切实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深入推进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2017年7月全面启动,并逐年推进深化,到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到创建标准,2018年5月底前80%的社区创建达标,2018年10月底前全部社区达到创建标准,做到“十三五”期间社区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神木市“消防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秦小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高文光、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杨三建担任,成员包括各镇(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分管消防工作负责同志、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神木消防大队,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张艺周担任,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的督导考评、信息报送、通报工作情况等。

  三、工作内容

  (一)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1.社区消防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或其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无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楼院)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社区确定的小区(楼院)消防安全管理“网格长”负责。

  2.社区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工作会议、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台帐。

  3.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并作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已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信息平台的,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其中,统一和规范消防基础信息和日常检查信息采集、录入、报送、统计、分析等工作,提升治理效能。

  (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1.消防车通道畅通。建筑之间不违法搭建建(构)筑物,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扑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居民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被占用、堵塞、锁闭,未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

  (三)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

  1.用电管理规范。居住建筑电气线路安装敷设规范,不随意拉接电线,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每幢住宅的总电源线进线依据国家标准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报警装置。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定期维护保养公共电气设备设施,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2.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规范。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推广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

  3.危险物品使用管理规范。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不在居民住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四)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1.建筑消防设施完备。各类建筑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

  2.竖向管井封堵到位。住宅楼的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不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3.消防设施维护到位。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熟悉灭火和应急处置程序,会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设备。

  5.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推动各镇(办)在社区养老院、幼儿园、独居老人住处等弱势群体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

  (五)消防宣传实效管用

  1.提示性宣传落实。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人,推举至少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并发挥其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作用,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2.常识宣传常态化。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资料、悬挂标语、播放短片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居(村)民住宅做到“三清三关”(即:“灶前清、走道清、门前清”,家里离人做到“关电、关气、关火”)。

  (六)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

  1.建立微型消防站。每个社区建立1个微型消防站,队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1人、队员5人,由受过基本灭火技能训练的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结合办公场所设微型消防站址和器材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社区内有多个住宅小区的,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应建1个微型消防站。

  2.规范执勤训练。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定期组织队员开展培训、训练、演练,使其熟悉本社区基本情况,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置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3.开展巡查宣传。结合日常工作,安排队员开展防火巡查,向居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尤其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和家庭防火常识宣传。

  4.实行联勤联动。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接到出动指令,能够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各镇(办)、各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及时限。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7年8月1日至10月30日)。各镇(办)、各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先试点示范、再全面铺开的原则,用典型引路的方法稳步推进,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到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到创建标准,2018年5月底前的80%社区创建达标,2018年10月底前全部社区达到创建标准。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对各镇(办)、各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开展考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将结合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和督导检查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镇(办)、各工业园区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镇(办)、各工业园区要对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的有效举措。各镇(办)、各工业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火灾防控主体责任,细化落实措施,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创建工作。

  (二)完善制度标准。各镇(办)、各工业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对人员、经费、装备等给予保障,并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社区建设内容,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对创建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创建活动主要以社区、村(居)委会为对象,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可参照社区创建内容开展创建工作。

  (三)推动工作落实。综治办、民政、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办)、各工业园区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发生。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对各镇(办)、各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各镇(办)、各工业园区务必于7月30日之前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报神木消防大队,从即日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上报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台帐。

  联 系 人:宋姣姣

  联系电话:0912-8332775

  邮    箱:727719062@qq.com

  附件:1.消防安全社区达标验收细则

        2.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