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红碱淖管理局,大柳塔试验区,石峁遗址管理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优化社会服务、树立作风形象,根据《神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的通知》(神司发〔2022〕55号)文件要求,现依法对《陕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陕农发〔2020〕54号)(见附件)进行公示。
以上内容妥否,请批示。
神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