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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神应急发〔2021〕56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18 10:44

局各科室,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相关企业:

现将《2021年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

                      202146日  


神木2021工矿商贸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减少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为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条件,全面推广本质安全管理经验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整治外包作业、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等事故高发环节,努力促进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新阶段再上新台阶;通过依法监管、从严监管、规范监管和科学监管,为全市追赶超越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提升本质安全质量

继续落实《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广凤凰建材有限公司本质安全管理经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决定》,全面推广凤凰建材公司“一切事故可防可控”和“企业零事故,员工零伤害”的安全理念,完成我市13家非煤矿山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本质安全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员工个人利益与安全生产事故深度捆绑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全环节防错纠错的安全管理模式。持续推行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岗位责任“一口清”活动,通过岗位“一口清”活动,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义务等内容;企业员工能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明确岗位风险及事故应对措施,有效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

二、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考核问责机制,建立企业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夯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三、健全双重预防机制

积极推动双重预防机制落地生根,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建设指南》,促进已经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企业不断改进完善,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企业要设置安全风险告知栏,制作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持续深入开展“一述两清”工作,所有员工必须准确描述自己的岗位风险。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围绕我市制定的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目标、结果“三个”导向,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行动推进实施。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加强危险环节管控

继续加强危险作业环节管控,强化准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源头管控各项措施,强制淘汰安全保证能力低下的工艺、技术、装备。建设危险作业审批体系,全面实施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健全危险作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

(一)切实加强危险作业环节管控对工矿商贸企业爆破、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重大危险源作业和动火、有毒有害、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以及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临近输油(气)集输管线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环节强化责任、准入、制度、审批、监护、设备六大体系建设,加强人、机、物、环、管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管控不到位不开工、不生产、不经营。

(二)遏制外包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外包工程项目和施工队伍情况,建立外包作业队伍监管台账。全面落实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企业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外包工程项目劳务用工、资质条件、安全生产培训、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违法分包、转包,出借、挂靠资质企业季度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发生亡人事故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的承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等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三)实施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通过聘请专家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内粉尘涉爆作业场所20人及以上40人以下金属加工和木(纸)制品、粮食饲料等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粉尘涉爆场所20人以下金属加工和木(纸)制品、粮食饲料等粉尘涉爆企业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查清粉尘涉爆作业过程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监督企业实施全方位整改治理,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六、严格安全许可审批

严格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监督,严禁无资质、挂靠资质或专业人员不足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核查,不低于项目总数的50%。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予安全许可。

七、突出事故企业监管

在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严格行政处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责成事故企业成立事故调查组,针对事故制定《特别规定》,并作为本企业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对事故企业实施特别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从严审查行政许可,严格标准化管理,限制评先评优。对2020年发生事故的企业制定《特别规定》的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和执法检查。

八、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企业管理人员熟悉《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加大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做好新员工“三级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让所有员工明确岗位风险及事故应对措施,有效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推广先进技术装备

推动非煤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油气企业“智慧油田”建设,积极试点建设油气企业高风险设施、高风险区域可视化监测预警系统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十、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油气开采方面:推进老旧集输管道更换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地区“三高”油气井、预探井和注水带压作业井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油气开采井控安全。石油天然气开采和井场建设严格地勘、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强化钻井、试油(气)、修井作业中防井喷、防火、防中毒、防爆炸等安全措施;建立管线隐患整治台账,严格落实隐患闭合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工作机制,全面消除管线各类隐患。制定并完善管线泄漏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从根本上遏制原油集输管道泄漏事件的发生。

工贸企业方面:从源头管控、审批责任、现场管理、技术保障、闭环销号等方面进行全流程整治,切实治理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机械、冶金等高危工序重点安全隐患。

十一、建全完善工贸企业一企一档

(一)进一步摸清辖区工矿商贸企业名单,督促企业提供“一企一档”所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在建、改建、扩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及试生产批复

(二)督促企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包括装载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各岗位人员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符合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其他台账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执法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生产和违法违规行为,瞄准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结合各类检查同步实施共同推进。重点严打严查,不守规矩、事故多发的企业,突出整治“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贸企业和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三、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依照今年榆林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关闭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全面提升我市非煤矿山行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