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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神教体发〔2020〕138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27 11:17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0〕2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和近视防控工作的影响,一体化推进疫情防控和近视防控,现就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持续推进近视防控。

二、活动时间

2020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为10月。今后每年将以春季学期的3月和秋季学期的9月作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部署开展全面普查和摸底。各学校要针对疫情发生以来中小学生长期居家学习和参与在线教育教学可能对视力健康产生的影响,部署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开展覆盖全体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的视力健康状况全面普查和摸底,推进建档工作,做到早筛查、早预警、早干预,精准掌握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视力健康状况和视力变化情况。引导已发生近视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机构检查和矫正,对近视进展过快的中小学生进行特殊干预,预防发生高度近视。

(二)坚持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各学校大力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增加户外活动、改善教学条件等对预防近视的重要性。学校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严格落实减负政策,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中小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引导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三)切实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和能力。各学校要通过课堂、校园电视和广播、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向中小学生和幼儿大力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增强爱眼护眼意识,养成健康用眼习惯。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做到对近视的早预防早发现。为更好地宣传普及爱眼护眼知识,,请各学校主动与眼科专家联系对接,全力做好宣讲保障,确保宣讲效果。

(四)推动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信、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指导和督促家长为中小学生和幼儿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营造良好家庭体育运动氛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中小学生和幼儿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注重培养良好用眼卫生习惯,不断提高视力健康自我保健水平。为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氛围。各学校应成立专门的爱眼护眼形象大使,通过形象大使潜移默化地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和工作人员学习防近知识、强化防近意识、增强防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紧部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紧部署,紧紧围绕落实《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本学校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丰富形式。各学校要紧扣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主题,因地制宜,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提高眼健康知识知晓率和普及率总结宣传相关学校在近视防控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抓起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实效。各学校要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力量,积极与医疗卫生机构或眼科医院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将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各学校要坚持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请各学校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并于2020年11月2日17:00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830办公室王进伟处,电子版发送至852366008@.pp.com指定邮箱。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