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正文

神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各镇(办)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以强化安全观念、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安全隐患为重点,通过专题活动、集中宣传等形式,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宣传启动日为6月1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内容

  (一)抓好五个重点内容的宣传

  1、抓好安全发展观念的深入宣传。继续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积极传播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声音,广泛宣传阐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神木新闻网、神木报、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神木电视台、神广播电台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月——强化安全发展观”专题宣传; 把安全发展观念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有机融合,在全社会凝神聚气,形成共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2、抓好安全知识的广泛宣传。利用移动、联通、电信群发安全短信;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及人民广场、中心广场、杏花滩公园电子显示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各行各业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安全文化知识。各镇(办)街道、各社区(居委会)、村要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公园、商场人员密集场所及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辖区户外电子显示屏及社区信息提示版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特别要在“九小”场所,加大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力度。有步骤的组织开展安全警示宣教活动,推动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3、抓好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继续深入企业宣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以分批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要求企业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内容,做好对即将出台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计划,通过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集中报道,深入企业开展专家解读、政策宣传等方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各安委办成员单位、各镇(办)、园区、各企业要结合《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安全检查、安全调研等时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重点宣传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要求;各企业要通过公司领导讲话、张贴安全责任图、竞赛等方式,重点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覆盖”内容及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责任。

  5、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通行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防踩踏、职业病辨识和防治,烟花爆竹储存和燃放、城市燃气安全使用等知识常识的宣传。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宣讲、培训、专家进企业进社区、展板展示、播放视频影像片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宣传加大对公众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

  (二)开展好九项重点宣传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月”电视动员讲话(5月31日)。由“安全生产月”组委会主任龚兴中同志在神木电视台作动员讲话,同日晚,在县电视台播出。

  2、开展“领导谈安全”活动。各安委办成员单位、各镇(办)、园区、各企业主要领导要围绕宣传贯彻中、省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在主流媒体刊登讲话,谈认识、谈体会。在神木新闻网、神木安监微信公众平台,对各企业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评论和体会文章进行刊登。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安委办成员单位、各镇(办)要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6月16日同时举办咨询日活动。县安委办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

  活动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16日上午8:00至11:00,安监局、煤炭局、矿管办、技监局、住建局、教育局、交通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公安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局、电力局、文体局、旅游局、经贸局、产业办在神木县迎宾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活动。①参加活动的单位于6月16日上午8;00前在县迎宾广场集中(自带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展板、音响设施等),8:00开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通过广场布置,充气拱门、气球、重点事故展板、启动仪式、(安排秧歌队表演、管弦乐队表演)设置咨询台、发放安全手册、职业卫生防护手册、职业病危害与预防宣传单、安全宣传用品、媒体播报等形式,为“安全生产月”营造良好的氛围。②安监局、煤炭局、矿管办、技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住建局各出动一辆“安全生产月”宣传彩车,8:00在迎宾广场集中,组成宣传车队绕城宣传。(流动安全宣传车在“安全生产月”内对21个乡镇及三个园区、企业下乡巡回宣传)③6月16日晚7:30在迎宾广场进行“6.16”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演出。由安委办组织的“二人台艺术团”分别到18个乡镇进行安全主题巡回宣传演出。

  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办)、园区、各企业要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

  4、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媒体宣传与活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电视台媒体采访、广播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公安、住建、交警、技监、安监、煤炭、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相关部门形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境内重点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也要根据行业企业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咨询日活动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宣传和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5、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安委办成员单位、各镇(办)、各企业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6、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树立“居安思危、长治久安”的安全观念,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的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7、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安委办成员单位、各镇(办)要突出社区、村镇、校园等重点,积极组织群众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防火灭火、地震避险、交通事故、洪涝灾害、外伤急救等自救、互救体验训练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应急处置能力。

  8、开展“安全随手传”宣传活动。各安委办成员单位、各镇(办)、园区、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微信传递迅速、趣味性强的特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用微信传递安全。通过编发安全知识常识、拍摄安全宣传活动图片等进行安全传播。各企业要动员组织企业员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微信公共平台。

  9、开展安全宣传“七进、七讲”活动。积极开展“送视频、送法规、送图册、送读本”进机关、学校、社区、乡村、寺庙、企业、单位;七讲即讲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以发资料、送挂图、将安全等方式,深入社区宣传安全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知识知晓率、参与度和自救自护能力;开展“火灾或地震疏散逃生演练”、“安全漫画比赛”、“安全知识进学校”等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培育学生从小注重安全的良好习惯。

  各安委办成员单位、各镇(办)、园区、各企业要按照县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开展好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系列宣传。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安委办成员单位、各镇(办)、园区、各企业要提高认识,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的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紧扣主题,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现工作典型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新闻媒体要播发公益广告,进行热点追踪,搞好舆论监督。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安全宣誓、签名、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等方式和手段,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加强考核,及时总结。要建立“安全生产月”考核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考核。各安委办成员单位、各镇(办)要于5月29日和7月5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考核评分表报送县安委办。

  神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