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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镇(办)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江苏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严防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经县委办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县危险化学品市场经济秩序,促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的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预防处置能力,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工作的范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是全县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民爆物品生产单位;重点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重点部位和储罐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储存设施,对硝酸铵的储存场所,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治理。

  (二)整治工作的重点。

  1)硝酸铵储存、销售、购买环节的治理,严格查硝酸铵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

  2)督促自动化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整改;

  3)做好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做好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评估建档工作,严格监测监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5)指导企业开展新开发的化工工艺反应风险评估,严禁采用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及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的化工工艺从事生产;

  6)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

  7)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8)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和学校有关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9)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三、主要任务

  各工业园区、各镇(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危运车辆停车场建设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县安委会近年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内容,深入开展本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由安监局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函〔2015〕89号)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于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立即停产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二是由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由工贸局负责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全国长输管道占压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消除管道占压隐患,确保管道安全运行;要对全县的加油站进行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黑加油窝点和流动加液车的打击力度,督促加油站合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四是由住建局负责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特别要是餐饮场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

  五是由交通局和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交通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专用停车场的监督检查,着重检查从业资质合规情况和危运车辆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情况,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管理;公安交警大队要强化危运车辆道路执法检查,负责打击厂区周边和公路沿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危运车辆停车秩序。

  六是由环保局负责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摸清我县危废产生的数量和布局,规范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监管工作,完善危险废弃物管理档案,确保环境安全。

  七是由质监局负责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的专项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储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泄漏引发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八是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罐区、危运停车场、装卸站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消防设施有效可靠。

  九是由药监、气象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内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专整治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四、工作步骤

  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时间为:2016年6月13-11月20日 ,共分为2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检查阶段(2016年6月13- 9月15日)。各工业园区、各镇(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紧部署实施。

  第二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6年9月16日-11月20日)。各工业园区、各镇(办)、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进行验收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工业园区、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工业园区、各镇(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分别于2016年9月1日、11月5日前将每个阶段的整治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工业园区、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全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单位正在开展的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主动探索,创新工作。各工业园区、各镇(办)、各部门要及时发现、了解本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主动探索进一步深化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方法和途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不断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深入开展。

  神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