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神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综合管理全市住建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
单位负责人:牛永虎
办公电话:0912-8332682
办公地址:神木市党政办公大楼919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 编:719300
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全面工作。
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城市更新、收费管理、争取省市投资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质安站以及办公室、财务科、城建科。
负责建筑市场监管、建筑节能、新型材料、营商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和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分管建管科。
(一)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关于住宅和房地产业、城镇化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受委托起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政府规章草案。
(二)依法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指导公房出售,拟定房屋租赁指导价格;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全市规范房产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市房产交易、房产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工作;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市场管理,推行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定期发布本市房产交易综合信息。
(六)负责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各类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绿化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八)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规划建设任务和社会投资项目的技术规范性审查。
(九)负责神木陕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城镇化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绿化企业、物业企业、垃圾清扫清运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工作;负责城区用水、供水和节水工作;负责城区城市排水内涝防治和污水处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革新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
(十四)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建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征收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拨付、结算、调剂和监督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承担震害防御和地震监测工作。
(十八)参与审核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监督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设规划情况;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防、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制定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培训,普及防空防灾基本知识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平时组织防空演习,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十)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等项目建成后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交付前的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项目交付后的管理。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维护期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各类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验收工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交付后的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置下列岗位:
(一)综合办公岗。负责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应急、机要、档案、保密、接待、采购、新闻宣传、目标管理、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系统党团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测评、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2682
(二)财务管理岗。编制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度预算方案和财务决算;负责全局固定资产、会计事务和财务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经费的核拨;负责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员工资发放以及福利、差旅、采购、招待等费用的报销工作;负责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业务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2939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岗。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分解量化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年度考核;负责拟定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落实租赁型保障房中省补助资金;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预算、决算审核工作。负责研究分析住房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适合市情的城市住房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发展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物业市场的监管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地产、物业市场工作;监督并指导房地产项目建设及销售活动;监督管理物业和房地产中介企业;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机构资质报批。
办公电话:0912-8661317
(四)建筑业管理岗。负责拟定全市建筑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标资质审查及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组织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配合市上组织的重点项目检查、变更、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收城建相关配套费用;负责建筑市场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拖欠民工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的组织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筑工程墙改节能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及单项验收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2205
(五)城市建设与房屋征补管理岗。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储备、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质量、竣工验收、预决算审核等实施监管;负责局属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初审工作;会同相关科室进行局属建设项目各类非常规原材料价格的定期调查确认工作;负责局属建设项目各类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计量的审核工作;负责局属建设项目各类合同、协议的审查工作;负责局属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核工作;负责系统内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审计工作;负责指导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建设工作和城市道路桥梁项目的计划、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的编制;协调落实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中省补助资金和棚改政策性银行贷款;协调落实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棚改项目的政策;负责市本级拆迁安置房的规划编制;负责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道路拆迁征收方案的审定;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年报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912-8661317
(六)村镇建设管理岗。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示范镇和美丽乡村的建设;指导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指导村镇供水、排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2205
(七)公用事业管理岗。负责拟定全市供热、供水、节水、城市污水处理、燃气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的行业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涝防治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城市节水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供热、燃气、排水、城市照明、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安全监管、应急协调工作;负责城区老街及城区主巷道、人行道、地下排水管网等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公共绿地的建设和河道开发治理工作。
办公电话:0912-8661317
(八)人民防空管理岗。负责公共人防工程的建设、日常维护管理;负责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图纸审批、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训练;负责指导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承担震害防御和地震监测工作。
办公电话:0912-855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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