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明
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政策法规及依法行政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医改、药政管理、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爱国卫生、健康建设和健康促进、综合创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工作及分管领域安全和政风行风建设。
分管法监与科教宣传科、医政药政管理与职业健康科(药政管理与职业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科(爱国卫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分管市医共体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爱国卫生),全市个体诊所、门诊部和医务室。
联系市医改领导小组、医管委、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的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
更新时间:
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