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卫生健康局是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有办公室、党建与考核办、财务科、信息化科、法监与科教宣传科、医政药政与职业健康科、疾控应急安全科、公共卫生服务科、妇幼健康与人口家庭科、老龄服务科、中医药管理科、基建办12个科室。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下设神木市医院、神木市妇幼保健医院、神木市卫生监督所、神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神木市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神木市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神木市中医医院、神木市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8个事业单位与16个镇(办)卫生院,6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郝光青
办公电话:0912-8332080
传 真:0912-8333884
办公地址:神木市党政办公大楼809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 编:719399
局长
主持市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负责医政药政、医改、职业健康、职称晋升、医患纠纷调处、环境保护、财务管理、财务审批、物资采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后勤保障及所分管领域安全和政风行风等工作。
负责基础项目建设、人武等工作及分管领域安全和政风行风建设。
分管基建办、各民营医院、体检中心、各卫生健康行业协会。
联系相关业务的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
副局长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综合安全、食品安全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及分管领域安全和政风行风建设。
分管疾控应急安全科、公共卫生服务科、信息化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相关业务的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
副局长
负责政策法规及依法行政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医改、药政管理、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爱国卫生、健康建设和健康促进、综合创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工作及分管领域安全和政风行风建设。
分管法监与科教宣传科、医政药政管理与职业健康科(药政管理与职业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科(爱国卫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分管市医共体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爱国卫生),全市个体诊所、门诊部和医务室。
联系市医改领导小组、医管委、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的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
(一)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神木战略实施,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建议,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镇街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
(二)协调全市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多元化、多样化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实施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贯彻落实中、省药物政策,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合理用药、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六)负责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负责青少年控烟、公共场所控烟和预防强制被动吸烟工作,开展治疗和戒断烟草依赖等相关服务。
(七)贯彻执行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中、省、榆林市、神木市基本药物政策和药物制度,拟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政策。
(九)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再生育、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业务的审批工作。
(十)制定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一)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培训,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拟订健康神木建设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负责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牵头开展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健康神木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工作任务;负责在神召开的市级及以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药医疗、教育和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创新和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推进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卫生健康局设下列科室:
一、办公室。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职能;负责文电、综合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和任务交办催办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扫黑除恶及综合信访维稳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重大合作项目的对外联络协调;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拟定人才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承担榆林市卫健委政秘科、发展改革科、人事科(部分)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32080
二、党建与考核办
承担局机关和系统的党建、纪检监察、系统工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开展政风行风测评、精神文明、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配合驻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出台机关日常考勤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建立健全机关其他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指导系统各单位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系统督查检查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局党组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32080
三、财务科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经济政策研究;拟定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劳资发放,下属报账单位报账、目标责任奖励资金核发和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资金监管、内控绩效管理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系统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奖金发放工作;负责系统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负责提出卫生健康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的分配意见并进行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负责镇(街)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核算、监督工作。承担榆林市卫健委财务科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31113
四、信息化科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督查;开展全市医疗卫生健康信息网络规划、信息技术开发及与卫生健康相关的软件产品的管理维护、推广应用等工作,推进全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承担榆林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38917
五、法监与科教宣传科
开展贯彻法律法规情况调研评估;完善医疗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行业监督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公共卫生、放射卫生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协调对接局机关法律服务,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和职业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疗行风建设和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及舆情应对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主题、重大庆典宣传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回复工作;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市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承担榆林市卫健委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科技教育与宣传科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05150
六、医政药政与职业健康科
拟定全市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事项后台服务工作;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行业协会落实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环境保护、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护理、临床重点专科、医联体、医共体、医院感染控制、康复事业和医疗卫生各类人才等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助产机构评审评价、医疗质量评价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技术鉴定和协调推进;负责对口帮扶、援外医疗、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医学教育规划,会同有关科室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培训、培养工作;负责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全科医生培养、乡村医生管理(包括退休村医补助核定发放),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药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药品价格和市内药品生产扶持政策的建议;拟定全市药学发展和药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合理用药和临床综合评价;负责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落实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服务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和职业病危害治理。承担榆林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管理科、人事科(部分)、法规与综合监督科(部分)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51311
七、疾控应急安全科
拟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筹协调和应急指挥职能;组织编制疫病预防控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演练;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防控的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疾病监测和预警预测;负责综合安全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参与食品新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现场核查。承担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榆林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科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30195
八、公共卫生服务科
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和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能力提升,指导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拟订完善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负责镇(街)、村(社区)两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医共体建设、健康扶贫基层阵地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负责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卫生健康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健康神木建设发展规划、工作方案、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神木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全民控烟、公共场所控烟和预防强制被动吸烟工作,开展治疗和戒断烟草依赖等相关服务;承担健康神木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承担榆林市卫健委基层卫生科、健康促进与老龄服务科(部分)、榆林市爱卫办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32648
九、妇幼健康与人口家庭科
拟订全市妇幼健康政策、规划、措施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和托幼机构的卫生评价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计划生育宣传活动;落实计划生育奖扶相关制度;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人ロ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和相关统计工作;承担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榆林市卫健委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05150
十、老龄服务科
贯彻执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规范,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负责全市老年优待证办理和高龄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承担老龄事业情况调查统计和收录上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城乡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和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新型工作模式;指导督促镇(街)村(社区)老年健康工作;负责“敬老文明号”等创建工作,开展“敬老月”“老年节”等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榆林市卫健委健康促进与老龄服务科(部分)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05150
十一、中医药管理科
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中医类人才引进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药医疗、教育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实施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全市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创新、传统知识及民间中医药知识挖掘保护等工作;协调推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提升全市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负责中医药学会建设工作,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的初审工作;承担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榆林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科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912-8351311
十二、基建办
负责拟定系统各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扩建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负责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项目的审查和招投标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修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和工程款拨付监管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修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及固定资产投资申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填报工作。承担榆林市卫健委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重大项目申报、推动和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4663
主办: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1012室
电话:0912-8339230邮箱:shenmuZF@163.com传真:0912-833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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