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财政局 / 机构设置 / 正文

机构设置

市财政局设下列岗位:

(一)综合办公岗。负责机关政务工作,日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报送、新闻宣传、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信访处置、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创建、扶贫协调、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2300

(二)预算编审岗。负责研究提出财政政策、管理体制、中长期规划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及市级政府预决算,制定财政收入指导性计划,办理预算调整、财政结算事项;负责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4706

(三)国库支付岗。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物资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搞好所分管各项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7229

(四)社保资金管理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有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编制审核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协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1977

(五)基建预(决)算审查岗。负责全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查。

办公电话:0912-8332064

(六)金融管理岗。承担全市金融改革和发展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地方国有金融(类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市级地方金融(类金融)业发展财政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PPP模式推广运用等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市级地方国有金融(类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监管。

办公电话:0912-8337229

(七)政府采购管理岗。负责研究拟订和执行市级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汇编部门政府采购计划及资金管理;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审批中介机构取得本市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制定并调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

办公电话:0912-8330666

(八)会计事务管理岗。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会计规章、制度;负责内部控制规范的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的认定;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担会计从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指导和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办公电话:0912-8337404

(九)国资监管岗。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办公电话:0912-8334661

(十)监督检查岗。负责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执行情况;监督经济发展方面的市财政支出;监督检查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财政资金绩效、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专项财政监督检查(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0912-8337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