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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镇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能

来源:神木市马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6 15:41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负责辖区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三)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四)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负责农村普及法制教育,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七)负责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殡葬管理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八)负责镇区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十)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部署,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责

(十一)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