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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保障房工作要用考分来评判 考核指标分为六大类

来源:三秦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7-04-10 11:57

  记者昨天从省住建厅获悉,为了完善住房保障考核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印发了《陕西省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其中,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分配入住等工作都明确了考核分数,做的好不好,用分数直接体现。据悉,《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

  住房保障工作是全省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新印发的《陕西省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住房保障工作考核采取季度排名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指标分为六大类20项共计100分。六大类包括:政策落实(12分)、棚户区改造(28分)、公租房分配入住(28分)、后续管理(10分)、督查检查(12分)、贷款资金使用及偿还情况(10分)。(记者 王嘉 通讯员 马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