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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大贫困地区高考招生力度

来源:神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4-21 15:41

  记者4月20日了解到,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其中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全国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下达到我省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17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56个国家级贫困县。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共包括65个县(区)。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在陕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申请及测试情况决定,实施区域同地方专项计划。

  在省招办日前出台的《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上述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于5月10日前结束。

  今年,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投档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自主招生类B段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