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为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神政办发〔2020〕82号)精神,对符合救助对象的2020年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给予救助。第二批次共救助15人,其中低保对象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人、低收入人群5人;救助金额202773元,其中低保对象救助67359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5746元、低收入人群救助129668元。
请贵局对以上救助对象的救助资金予以兑付。
附件:2020年度医疗救助明细表(第二批)(内容涉及个人信息不予公开)
神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