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为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神政办发〔2020〕82号)精神,对符合救助对象的2020年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给予救助。截至目前,共救助168人,其中低保对象10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人、特困供养人员6人、低收入人群46人;救助金额1939577元,其中低保对象救助1223496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62823元、特困供养人员救助42247元、低收入人群救助611011元。
附件:2020年度医疗救助明细表(内容涉及个人信息不予公开)
神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