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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2016年农合筹资标准

 

 

筹资总额570元

个人缴纳资金

110元(个人50元,政府代缴60元)

中央财政匹配资金

300每人

省财政匹配资金

60.80元每人

县财政匹配资金

99.20元每人


注:1、参保居民个人资金以户为单位缴纳(开专用收据),每年12月份由各镇(办)政府统一收缴(下一年度)2、属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县民政局核定)和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县计生局核定)个人应缴纳的50元由县(省)财政代缴。2016年大病救助纳入市人保公司结算